| 索引号: | bxskxjsj-2026-000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 |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搭建创新平台 加快产业培育的提案》(第518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7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搭建创新平台 加快产业培育的提案》(第5184号)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184号提案的答复
谢永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创新平台 加快产业培育的提案”已收悉。提案深刻分析了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体系面临的挑战,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了构建产业发展研究院、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对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战略部署,破解当前“大而不强”、“支撑不足”、“转化率低”等瓶颈问题,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构建本溪市产业发展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本溪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省工信厅“夯基服务”专项行动部署,聚力破解辽宁医药产业创新资源分散发展瓶颈,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依托沈阳药科大学等高校院所科研优势,整合高校、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资源,在本溪市组建辽宁医药新型工业化院。旨在打造集政策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金企对接、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新机制,致力于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高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产业技术人才聚集地,为我市乃至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下一步,将致力于强化统筹、高位推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与力量,聚焦创新机制、融合发展,着力打破壁垒、促进要素聚合。重在夯实基础、谋划长远,扎实做好前期研究与顶层设计,确保研究院建设方向明、起步稳、后劲足,努力将其打造成为赋能区域产业升级的关键引擎和创新标杆。
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一是设立辽宁省培育创业创新基金。由辽宁药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辽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总规模达1.5亿元。基金聚焦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等大健康产业细分领域,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未上市中小型创新企业;同时延伸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二是设立本溪高新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与本溪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初始规模2000万元。其主要职能是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风险补偿支持,具体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瞪羚企业等,支持其非实物抵押的融资需求。下一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完善体系、优化生态,通过设立多元化的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活水重点流向具有创新潜力和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为培育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发展先进制造业必须转变思维,坚持引育并举,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加速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我市已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核心任务。一是修订既有政策。对《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22〕32号文件进行修订,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政策供给。二是出台新政策。配合市政府整体安排,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新政策,推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制”,以量化方式激励企业创新。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突出创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技术路径和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完善政策体系,梳理并优化现有产业、科技、人才、金融等政策,推动政策协同发力,形成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合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