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1-00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5万元,主要从事树脂生产及销售。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1名。
此次公开招聘企业简介: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5万元,主要从事树脂生产及销售。现厂址位于本溪市溪湖区郑家路37号,占地面积6075平方米,隶属于本溪政通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拥有发明专利一项:合成酚醛树脂所用的催化剂及其方法。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需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网站进行网上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审查通过并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推荐拟聘人选。
(四)考察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本溪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录用
企业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咨询电话:024-45898932
本溪市瑞事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