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0-0008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各类防控技术指南①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各类防控技术指南①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与此同时,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要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为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各类防控指南。
《各类防控技术指南》 之居家
1.家庭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
2.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建议早晚测量体温。
3.开窗通风,增加室内空气流通,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4.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5.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勤晒衣被;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加强营养,科学饮食,适量运动,保障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
7.从室外返回、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8.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9.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相互请吃。
10.生病时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佩戴口罩。
11.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12.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