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0-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国资委“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 成文日期: | 2020-02-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国资委“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机关各科室、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各号令,保障疫情防控和全委重点工作正常运转、运行,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保刚性防疫情。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公共区域每天都要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要设立专门收集废弃口罩容器。机关、企业在岗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格对外来人员身份信息、事由等方面进行登记,门卫等场所禁止其他人员逗留。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集中就餐。
二、严格排查遏事故。各企业主要领导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现代化办公模式。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重点工作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科学组织复工复产,机关各科室可实行值守制,企业可实行轮班制,具体时间由各科室、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掌握,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作息时间。涉及疫情防控和承担省、市重点工作任务的人员,应随叫随到。提倡居家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
四、联防联控保平安。各科室、企业在疫情未解除前,要积极主动向所在区报告《单位职工身体状况调查表》,坚持开展“接龙报平安”。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公职人员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一经发现,依规依纪处理。
五、源头控制无遗漏。机关、企业分别建立排查“返岗返工”人员信息,了解本部门、本企业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情况和假期外出情况,如实记录好本人和随行人员的信息,包括具体时间、车次(或车牌、航班号)、座位号,以及近期每日的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情况。外地返溪人员自到达本溪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观察期结束确保无虞后再进行相关活动。
六、筹集物资保储备。各企业要做好较长一段时间抗击疫情的物资储备,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提高自给能力,全力以赴保急需、保重点。
七、优质服务保民生。客运集团、辽东水务、港华燃气等公益性民生保障企业要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周密组织生产调度,确保稳定运行。
八、强化责任严落实。各企业要按照市防控指挥部6号令的要求,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返岗返工方案,具体措施要坚持结合本企业特点“一企一案一策”制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企业要将制定的返岗返工方案于2月7日17:00前,报市国资委进行审查评估。
市国资委“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