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3月6日至5月21日对中共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的监督重点是“五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堡垒;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巡察信访受理对象及内容
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箱、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信访举报信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
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信访举报电子邮箱:bxswdllxcz13_3z@163.com
信访举报信箱:平山区站前街道铁路街一号本溪市国资委正大门左侧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16日17时。
(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