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3-0014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本溪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本溪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本溪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本溪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本溪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服务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 称“三年行动”),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策公 开质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助力本溪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二 、基本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已公开促服务。
(二)坚持全面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职责定位,努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
1.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
2.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国资国企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强化公众参与,不断完善政企政民互动功能
3.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市国资委名义印发的,应通过市国资委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
(三)推动诉求办理,健全解决群众难题工作机制
4.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科室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四)坚决落实审查机制
5.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国资国企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
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指导和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督促及时整改。
五、有关要求
1.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资信息。各责任科室要主动及时报送公开的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室形成信息、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2.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国资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减少矛盾。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3.严格落实办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科室在拟制相关文件时,要在公文拟稿处理单备注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起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根据等级,应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国资委网站予以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