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2-0008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本溪市轻化工研究所实验厂,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70万元,主要从事亚砜生产及销售。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本溪市轻工、化工专业的科研设计,检测中心,拥有完善的试验生产和检测手段,它所研制开发的药用二甲基亚砜曾获市重大科技成果奖。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官网上公示,被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四部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车间操作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
年龄在25-35周岁之间,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化工技术专业或有从事医药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工资待遇1800元-2300元。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需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网站进行网上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审查通过并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推荐拟聘人选。
(四)考察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录用
企业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咨询电话:024-45893702
本溪市木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