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15 成文日期: 2017-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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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1:58:37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1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本溪市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核和汇总,共涉及23个部门132个检查事项,其中市国土资源局检查事项1项、市国资委检查事项2项、市科技产权局检查事项1项、市消防局检查事项4项、市房产局检查事项6项、市文化广电局检查事项17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事项10项、市气象局检查事项1项、市工商局检查事项5项、市烟草专卖局检查事项1项、市环保局检查事项1项、市人社局检查事项1项、市体育发展委检查事项2项、市农委检查事项12项、市旅游委检查事项6项、市水务局检查事项19项、市质监局检查事项7项、市服务业委检查事项13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检查事项6项、市卫生计生委检查事项4项、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事项5项、市国税局检查事项7项、市地税局检查事项1项。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nxi.gov.cn/上公示)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时,要切实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的,由市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整合,简化程序,明确具体时间,实行合并检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附件:本溪市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docx(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