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5-0001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转专职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2 成文日期: 2025-04-0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转专职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0:07:03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工作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各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拟退休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人需从办理退休手续或取得退休证当日起的30日内,登入本溪政务服务网(https://zwfw.benxi.gov.cn/)依次点击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司法局-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两公一法”律师变更为社会律师一栏下载申请表进行填报。过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原律师身份,再申请律师执业的,需按照新律师执业相关程序申请。

申报人(本人)可携带申请表(1份)、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手续、原律师工作证、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提交材料并进行书面审查,也可快递邮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本溪市司法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75号,孙蔚然收)。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联系人:孙蔚然

联系电话:43665853

 

 本溪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