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fj-2025-0001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司法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转专职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成文日期: | 2025-04-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转专职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工作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各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拟退休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人需从办理退休手续或取得退休证当日起的30日内,登入本溪政务服务网(https://zwfw.benxi.gov.cn/)依次点击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司法局-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两公一法”律师变更为社会律师一栏下载申请表进行填报。过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原律师身份,再申请律师执业的,需按照新律师执业相关程序申请。
申报人(本人)可携带申请表(1份)、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手续、原律师工作证、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提交材料并进行书面审查,也可快递邮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本溪市司法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75号,孙蔚然收)。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联系人:孙蔚然
联系电话:43665853
本溪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