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3-0000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中共本溪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7 09:36:56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5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9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组织落实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逐条研究讨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条认领,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截止2022年底,市委巡察指出的33个需要整改的问题,已完成27个;制定出台相关制度5个,用完善的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固化整改成效。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市司法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李乐成省长在全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调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及时听取下级党组织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制定《本溪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检查通报及问题整改制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落实。二是在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方面,以市委法治建设委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督促各县区司法局协调本县区财政局将社区(村)法律顾问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本溪市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公示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三是在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方面,通过警示教育、监督管理、完善机制,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加大人民监督员管理力度,完成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大力推进司法所星级评定工作,全市五星级司法所10个、四星级司法所15个、三星级司法所25个。四是在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方面,规范处罚工作流程,及时对2名违规执业律师作出行政处罚。组织对2017年以来已报备的13家市直部门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内容进行认真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建立《市直部门行政执法委托书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本溪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五是在监管权力运用、打造“简约高效”监管环境方面,认真履行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职责,联合有关市直部门对21家律师事务所和2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明察暗访;对123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信息进行核查和实地走访,督导整改违规行为89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加强对行业自律管理的有效监督。重新修订《本溪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对重大行政处罚的额度、备案内容及备案时限进行重新明确。制定《本溪仲裁委员会立案送达工作流程》,坚决杜绝未按规定送达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43665817;邮政信箱:明山区程家街75号;电子邮箱:bxsfzzb@163.com。

 

 

             中共本溪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