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2-0005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27 成文日期: 2022-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14:10:37 【字体:

省委依法治省办:

现将本溪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规范政府职权。对照梳理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主项1782项、子项3327项,形成《本溪市权责事项目录》,对历年来下放至高新区的648项行政职能进行调整,形成了《保留高新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184项)》《收回高新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464项)》并及时对外公示。梳理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初步编制形成《本溪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包含行政权力109项,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对全市6800余项行政职能综合研判后,将涉及人社、民政、自然资源、社保、发改等业务领域17个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在全省率先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共涉及全市36个部门34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省直部门事项35项、市直部门事项307项,并作为全省样例指导省内其他兄弟城市完成编制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和“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截至10月份,我市实办率综合得分0.633分,全省排名第1。572项高频事项实现“审批不见面”。全市共梳理核定“全市通办”事项487项、“市县联办”事项180项、“部门联合办理”事项28项、“跨省通办”事项246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255项、“都市圈通办”事项130项、“容缺受理”事项1292项,探索“零证明”事项8项。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比例达到95%。完成100件“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联办事项梳理,全市534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录入政务服务网,并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失业再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秉承“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方针,依法制发《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市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应急响应和网格化管理,做到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截至目前,本溪市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近600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00余份,关停存在疫情防控隐患医疗机构257家。四是完善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审查效能。组织开展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对我市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存量,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修改废除具有限制排除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严格增量审查,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嵌入公文流程中,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增量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要程序,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严把程序关,防止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出台。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适时通过外请专家、内部交流的方式组织县区、各成员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交流,扩大人员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同时梳理各地区、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理解有误区的问题,定期请教专家予以解答,使每个单位都有熟练掌握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的行家里手。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科学编制《本溪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0余家县(区)和部门主体责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参与我市人大部门组织的立法实地调研和立法论证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完成我市本年度立法计划任务。2022年列入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即制定《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条例》(现已报省人大审议),修改《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已经市人大二次审议通过)。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起草《本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关。年初以来,共审查办结市本级文件114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及时、规范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三是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对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对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政府规章2部、修改6部,保留现行有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6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4件。

(三)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起草制发了《本溪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共有政府法律顾问68人,其中市政府18人、县(区)政府25人、两县的乡镇(街道)25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52人。今年以来,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88份,在服务依法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溪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本溪市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依法依规履行补偿职责的指导意见》《本溪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等制度机制和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13个市直部门涉及288家企业的35项检查事项,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管理,对全市3006名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1008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各类行政执法决定2000余条,审查各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99件,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41卷。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和专项整治,梳理问题63项,要求及时予以整改。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较好发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工作宗旨,加大对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减轻群众诉累。为加强复议力量,今年市级行政复议机构新增加两个科室,新增加政法专项编制6个,目前市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达到11个。设置接待室、开通网上邮箱,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年初以来,全市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9件,综合纠错51件,纠错率23.29%,纠错案件数量较同比下降11.76%。二是扎实推进行政诉讼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行政机关把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提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位置。今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结案354件,结案率为80.45%,败诉45件,败诉率12.7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增长17.45%。三是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初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线索3762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10件,调解成功7908件。稳步推进诉调对接,明山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在全市创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驻院调解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印发《本溪市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采取“六员合一”调解新模式,有效推动了涉法涉访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六)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发《本溪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溪市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从重拳打击政府失信行为、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方面促进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2021年9月2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10月20日第3次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我市三年来行政案件审判和行政复议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会议要求,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办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营商局、市信访局等单位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2年度)》。同年12月28日,该意见及细则经十三届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名义印发全市,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今年以来,市委法治建设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管理、使用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等9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问题查摆和2次实地法治督察,印发《全市法治建设情况通报》5期,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查摆出的问题15项40余件,倒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作为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党校必修课程。今年,市委党校在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和法治机构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和科级干部培训班、公务员任职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26个班次对约1500人次进行了128课时的授课,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思维方法的领悟和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始终秉承并发扬普法“发源地”优良传统,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本溪“八五”普法全面实施。年初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法治频道”“宪法广场”“普法栏目剧”和各类融媒体普法平台全方位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入民心”活动近200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000余份,积极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的全面渗透融合,提高群众法治信仰。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22件,认罪认罚案件1078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332件,提供免费查档取证服务8000余次,错、假证率为零。上门为群众办理公证100余件;为特困群众减免公证费近5万元;主动为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提供“一对一”服务685件,减免公证费近10万元市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争议(纠纷)351件(其中涉金融机构借贷案件261件),涉案标的额9.87亿元。快速结案率达65%,自动履行率达80%。律师行业以党建为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六抓六促”工作部署,“服务企业直通车”和“涉企法治体检活动”活动有机结合,截止到目前,共计组织13家律师事务所与20家非公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对接,根据企业需求与15家企业签订了“服务企业直通车”法治体检协议,组织10家律师事务所与市工商联、平山区工商联、福建商会、五金商会等26家商会分别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累计发放推送法律政策资料225份,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18件次,为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方案、协助办理手续7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24件,为疫情防控关联企业专项服务6次,撰写“法治体检”报告15份,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活动14场次,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36件。是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按照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我市申报的“发扬立法首创精神、引领本溪绿色发展转型”“创新本溪普法新形式,打造本溪普法新天地”“溪湖区‘2+4’多元化解,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3个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为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多举措多元化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树立了典型。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区域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的状况依然存在。

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彻底问题。表现在行政执法公示不及时、不完整、公示方式过于简单、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规范开展执法整治方面,存在未按照要求制定方案问题;在执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方面,存在案卷装订不规范、缺少必备要件等问题。

三是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仍存在合法性问题,部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覆盖面有待拓宽,审核质量有待提升,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比较薄弱。

四是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要求,我市对照完成综合示范项目尚有较大差距,各个方面均有不足,亟待健全完善。例如,个别部门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方面,没有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在健全完善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存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够的问题。

三、下步改进措施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本溪市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和省相关部署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整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本溪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两方案一举措”,聚焦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列出清单,跟踪进度,保证贯彻实施工作有力有效地扎实推进,持续优化法治环境。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建设,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市法治建设情况督察通报,倒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强力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找准“小切口”,科学开展特色立法。定期对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核机制,不断提高审查质效。

(三)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为指引,对标对表上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挖特色,组织开展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不断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紧盯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在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展开执法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案件查办、交办、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推动问题解决、风险化解。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跨部门执法协同协作和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制定出台《本溪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

(五)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选优配强行政复议队伍,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强化软硬件建设,助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提升群众对行政行为的满意度。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对疑难复杂信访矛盾由人民调解专家团队实施“专家会诊”,共商共调,合力攻坚。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全市“八五”普法“七项工程”,开展常态化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文化引领,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文明新风,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七)不断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眼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建设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党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

 

 

       中共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