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fj-2019-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司法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5-20 | 成文日期: | 2019-05-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年初以来,本溪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办法》,严格按照“四明确”标准暨检查对象明确、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依据明确、检查时间明确,对2019年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了15个部门涉及442家企业的35项检查事项。二是经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9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19号),对今年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将本年度检查计划在本溪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提高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