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南芬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成文日期: | 2019-04-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9〕18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南芬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1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
南芬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有效推进在南芬区开展的民政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本溪市南芬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于庆伟 副市长
副组长:马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红炜 南芬区区长
赵常清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巍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深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田永军 南芬区委副书记
刘凤梅 南芬区副区长
王云昌 南芬区民政局局长
杨 于 南芬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芬区,办公室主任尹红炜(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