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03 成文日期: 2018-09-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8〕70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00:00:00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8〕70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41号)精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动政府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构建全市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进,对一些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坚持全市纵横协同、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市本级(省直)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指导力度。县(区)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要不等不靠,抓出实效。
  ——整合共享,提升服务。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坚持网上网下融合,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建章立制,依法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重大改革举措要同步考虑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三)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专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到2018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限时完成政务事项办理,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市、县(区)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区)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
  1.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继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实事求是地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认真梳理界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济困和群众办事通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不得将政府部门内部职能与公共服务相混淆。动态调整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发布2018年度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和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数据同源、更新同步。事项和办事指南分类要准确、符合实际,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看明白、能办事,坚持“三级九统一”原则,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内容统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致性、均等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并长期推进。
  3.建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以市政务服务网为枢纽、以各县(区)政务服务网为支撑的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县(区)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实现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报、在线办理、在线反馈,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依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业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智慧办、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4.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住建部门负责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费申报管理系统、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将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金土工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工商部门负责将全程电子化平台,质监部门负责将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司法部门负责将诚信律师管理平台,公安部门负责将身份认定、消防办事系统,人社部门负责将社会保险相关系统等,与政务服务网整合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业务协同,真正做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其他有自建系统的部门要尽快完成对接工作。我市按照省里统一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和对接,实现纵向贯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智慧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6.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与规范研究制定我市政务服务领域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试点,做好涉及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等法律效力,消除电子化归档的制度障碍,推动办事过程电子文件流转,改变纸质材料流转费时费力状况。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
  1.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业务办理向网上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要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中心之外无审批”。原则上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进行。
  2.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调整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名称,按照省、市一致原则,将现有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本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对进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能。强化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要全部转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基层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排队、服务评价等配套设施和功能,将相关信息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同源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信息,要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要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做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
  1.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照工作目标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2.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管理规范,提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努力做到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智慧办、市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3.推进“最多跑一次”延伸。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结合邮政快递等方式,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制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规划、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敢于担当,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考核监督
  市政府将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开展改革工作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综合评价低、实际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 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推进指导,确保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如期实现。
  (三)加强安全保障
  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安全管理。原则上政府部门均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强化相关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将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内容,加强衔接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和省机关驻市直属机构,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共印260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日印发
  

 

相关文件解读:《本溪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