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7-12 | 成文日期: | 2018-07-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8〕50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8〕50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
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办医政策,优化配置市级公立医院资源,增加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提升本溪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长
常务副组长:隋显利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牟傲风 副市长
王佳才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王文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英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晓红 市编委办主任
佟盛强 市信访局局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社局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常清 市民政局局长
刘天泽 市环保局局长
刘宝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李 菲 市工商局局长
孙永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沙 飞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办医的政策及措施;组织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深化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实。各成员单位在市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领域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召开,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体会议主要任务: 研究决定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重要事项,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召开,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范围由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决定。专题会议主要任务:研究部署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任务,研究决定专项改革举措,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成员单位执行政策、部署推进的依据。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协同领导小组和其他成员单位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为合作项目提供支持。
市委组织部:根据改革进程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需纳入市委管理的干部任用相关政策。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深化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编委办:研究涉关人员编制的改革意见。
市信访局:研究、分析项目可能出现的信访风险,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建议;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市发展改革委:研究项目是否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财政政策。
市人社局:对医保政策、医保额度等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配合市编制、组织、财政等部门及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安置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转让的政策性审查及办理等。
市民政局:负责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环保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重新核发许可等。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改革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企业名称登记、企业集团登记等。
市总工会:维护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税务局:负责公立医院改革中涉及的各种税收事项。
成员单位职能未尽事宜按照各部门职责或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四、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负责组织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协议洽商、签约等事项。办公室主任王佳才(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