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 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23 成文日期: 2018-05-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8〕29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 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00:00:00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8〕2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本溪市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
  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
  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为巩固和扩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依据本溪市城市管理年规划开展此系列活动。通过全民自主参与的形式,最广泛地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进而推动城市管理年工作顺利开展,使主城区面貌发生质的改变。同时,逐步在我市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全市市民奉上一个“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市容美观、畅通有序”的“卫生城市”。
  二、主题活动
  (一)2018“我爱本溪,我的家”城市管理年新闻发布会
  打破传统新闻发布会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新闻记者、职能单位或部门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并进行现场提问。同时,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城市管理年”网页,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将城市管理进程、难点、成果、意见、诉求、曝光台等内容纳入其中,通过下载手机第一媒体APP进入网页,达到“一键式速递”的快速传递、浏览、诉求目标,并可就相关项目进行现场直播,为全民提供一个参与、监督的平台。
  新闻发布会拟定于5月25日(周五)举行,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指挥中心。
  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市主城区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二)发放“城市管理倡议书”
  在报纸、电视、手机第一媒体上发布“本溪市城市管理倡议书”,将今年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写入倡议书,力求产生广泛影响力,提高全民自觉参与意识。
  责任单位:本溪广播电视台。
  (三)开展本溪市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
  成员为2017年城市综合整治活动获奖个人;全市各社区志愿者团队的志愿者(以社区为单位)。
  主要职责是对今年城市管理提出所有整治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可向所在社区或媒体反映,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四)建立“城市管理曝光台”和“城市管理建议台”
  在报纸、电视、手机第一媒体APP开设曝光台和建议台专区,对违建社区、重点整治社区、占道经营露天市场和二手车市场等进行曝光,向全市市民公开;在全市市民中征集城市管理建议,建议一旦被采纳将受到表彰。
  责任单位:本溪广播电视台。
  (五)举办“同心筑城”城市管理拍客大赛摄影展和综合整治成果展
  以市民用镜头记录城市旧貌换新颜、文明交通、最美街巷路、最美绿化亮化角、最美楼院等城市管理成果的形式,记录城市管理年中的感人画面,并举办摄影展。
  牵头部门:市主城区综治办、本溪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六)开展“创优示范社区”挂牌活动
  在全市“零违建”或违建不反弹的社区,将达到《本溪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的社区纳入“创优示范社区”评选范围,最终评选出10个社区作为典型示范社区挂牌亮相。
  牵头部门:市主城区综治办、本溪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七)开展“寻找最美”系列活动
  为鼓励和表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者,在我市开展寻找“最美执法人”“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志愿者及团队”“最美环卫工人”“最美物业公司”“最美物业经理”“零违法驾驶人”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典型。
  牵头部门:市主城区综治办、本溪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八)开展“绿地认领”活动
  组织市民、家庭、单位、民营企业等自愿参加对城区内规划建设的草坪、树木、雕塑等进行“认领”,负责定期对其所“认领”的草坪、树木及雕塑进行清洁和养护,也可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植绿,以减少相关部门人力及政府财力投入。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主城区综治办
            本溪日报社
            本溪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市综合执法局
            市卫生计生委
            平山区政府
            明山区政府
            溪湖区政府
  四、有关要求
  1.要将系列活动及今年全市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利用报台九媒五屏(辽宁日报驻溪记者站、辽台驻溪记者站、辽沈晚报本溪日报、本溪晚报、本溪广播电视台、电视台《本溪新闻》、《新视界》第一媒体、本溪网、微宣本溪)、易企秀、抖音视频等媒体平台、新闻载体,进行全方位系列报道,产生广泛引导力,形成强有力舆论氛围。
  2.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好各自承担工作。
  3.市主城区综治办要加强督导督查,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在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的同时,确保督导质效。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和省机关驻市直属机构,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共印260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8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