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 成文日期: | 2018-02-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8〕5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8〕5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
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强化地方政府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合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隋显利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于庆伟 副市长
高 烈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衣福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玉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孙德儒 市国税局局长
林永光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董庆儒 市质监局局长
王世平 溪湖区委书记
代 萍 溪湖区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废钢处理产业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溪湖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代萍(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