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提升桓仁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2-12 | 成文日期: | 2017-12-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98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提升桓仁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9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提升桓仁
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提升桓仁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保障基本、集中投入、部门联动、效率优先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桓仁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结合市发展改革委职能,积极争取资金,完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提升桓仁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基本民政服务能力,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万元,扩建桓仁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15860平方米。
(二)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2017年为桓仁县沙尖子学校、五里甸子学校、业主沟小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每所学校新建运动场地1万平方米。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00万元,新建桓仁县第一中学实验综合楼6000平方米。
(三)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为桓仁县殡仪馆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70万元,新建2000平方米县级殡仪馆,购置3台火化炉。
(四)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建设桓仁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20万元建设桓仁西城区、东关、八里甸子3个11人制足球场。201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普乐普、北甸子、梨树村、向阳村、岱龙江等5个足球场。
四、保障措施
扎实推进落实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桓仁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建设。明确社会发展处为责任部门,保证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联系人:陈延森(社会发展处负责人),联系电话:42218607。
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表
(2017---2018)
工作目标 | 任务措施 | 完成时间 |
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万元,扩建桓仁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筑面积15860平方米。 | 2017年 |
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新建桓仁县沙尖子学校、五里甸子学校、业主沟小学运动场地各1万平方米。 | 2018年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00万元,新建桓仁县第一中学实验综合楼6000平方米。 | 2018年 | |
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 | 为桓仁县殡仪馆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70万元,新建2000平方米县级殡仪馆,购置3台火化炉。 | 2017年 |
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建设桓仁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20万元建设桓仁西城区、东关、八里甸子等3个11人制足球场。 | 2017年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普乐普、北甸子、梨树村、向阳村、岱龙江等5个足球场。 | 2018年 |
市教育局关于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实施教育扶贫攻坚计划,坚持教育资源向贫困县、贫困校倾斜和保障基本、集中投入、效率优先的原则,深入推进贫困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集中力量突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瓶颈,坚决打赢桓仁县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2017至2019年,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有效保障和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重点任务
(一)到2017年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扶贫普查及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分类,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县域内城乡一体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将公共教育服务提高到新水平。
(二)将学前教育资金向桓仁县倾斜,优先保障桓仁县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投资880万元扩建桓仁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到2019年,逐步完成全县公办幼儿园标准化改造,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20年,实现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79%以上。
(三)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完成改善18所农村义务教育贫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总投资1800万元。自2018年开始,逐步完成西园小学、北江小学和沙尖子小学改扩建工程。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全覆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四)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自2017年开始,优先保障桓仁县第一中学新建实验综合楼6000平方米工程建设,总投资1800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通过生源地贷款、教育基金会资助、开展社会救助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
(五)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到2019年桓仁县重点完成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任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单独招生,订单式、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类职业教育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六)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金落实到位,每名幼儿每月补助10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领导。将教育扶贫攻坚纳入工作重要议程,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扎实推进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支持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工作相关政策措施,优先保障桓仁县各项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优先保障桓仁县提升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组织桓仁县教育行政部门层层制订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将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将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桓仁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提高到新水平。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处
联系人:王玉瓒(副处长),联系电话:42805915。
市民政局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民政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以提升桓仁县基本民政服务能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实现精准扶贫、全面脱贫。
二、工作目标
积极与省民政厅对接,将省行动计划中的重点扶持举措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桓仁县基本民政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民生保障功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三、具体任务
重点从六项工作着手,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详见计划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处长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加强对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业务指导。各责任处室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的领导和市扶贫办的指导下,强化对桓仁县民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桓仁县民政服务水平。
(三)积极争取资金。各责任处室及时与省民政厅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提高对桓仁县的资金投入。提高桓仁县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对桓仁县农村社会保障力度,实现“兜底一批”目标。
(四)严格项目管理。各责任处室加强对省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桓仁县依法依规用好扶持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成后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升。
牵头处室: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晨,联系电话:43841799。
市民政局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民政服务能力2017-2019年工作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2017年工作内容 | 2018年工作内容 | 2019年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实现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 | 一是指导制定县级层面的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方案并予以落实,实行扶贫、低保“双向纳入”,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二是指导建立完善贫困人口退保缓冲期,即因参与扶贫开发实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继续给予1-2年的低保渐退。三是指导落实因病致贫救助办法。对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认定低保对象时,按照《本溪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 做好政策落实,不断加强低保、扶贫两项制度融合。 | 做好政策落实,不断加强低保、扶贫两项制度融合。 |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责任人:邢丽丹 |
2 |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指导做好2家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 | 指导做好3家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 | 继续加大对桓仁县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扶持力度。 | 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责任人:李英伟 |
3 | 加强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指导做好3个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 | 继续加大对桓仁县的省补助城乡社区服务建设项目的倾斜力度。 | 继续加大对桓仁县的省补助城乡社区服务建设项目的倾斜力度。 | 责任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责任人:马光辉 |
4 |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 指导完成桓仁县及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 | 健全完善桓仁县“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标准”,按时完成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任务。 | 申报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向桓仁县倾斜,力争桓仁县每年有1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达标。 | 责任处室:救灾处 责任人:任锐 |
5 |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 省民政厅暂未安排对桓仁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质达标的资金,就此事与省民政厅及时保持沟通。 | 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适时组织推进。 | 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适时组织推进。 |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处 责任人:刘刚 |
6 | 加强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 协助指导县民政局组织新建殡仪馆工程开工建设。 | 帮助配合县民政局完成殡仪馆建设。 | 指导新殡仪馆投入使用。 | 责任处室:殡葬管理处 责任人:孙兴儒 |
市人社局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一)2019年底前,促进桓仁县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
(二)2017年8月底前,对桓仁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9月底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基本劳动就业服务能力
1.鼓励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托桓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实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的就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状况和就业创业愿望、培训需求等情况。2017年12月底前,建立起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扶信息库。在全市选择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企业作为就业基地,定向招收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广泛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适时在桓仁县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为所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的30%比例,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2019年底前,帮扶全县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管理处、就业和基层工作指导处
2.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优先推荐桓仁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贫困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享受城镇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政策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管理处、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3.组织转移就业。与天津、江苏、浙江等省(直辖市)开展劳务对接协作,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对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济人,组织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上述两项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管理处
4.拓宽就业渠道。围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观光、家政服务等产业,开发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鼓励利用闲置场地发展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利用民宅设置手工艺品生产等分散加工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或居家就业。对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条件并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对其发生采暖、供水、供电等费用支出给予补助。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处
5.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通过农村劳动力远程培训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市人社部门确定的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就业培训处、人社局职建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6.加强贫困家庭的“两后生”培训。依托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和市交通运输局技工学校,对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生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对入读技工院校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各技工院校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近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对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技工院校)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扶贫助学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责任部门:人社局职建处、就业服务局就业培训处
(二)提升基本社会保险服务能力
1.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重度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调查了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对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8月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2017年9月底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责任部门:社保局农保处
2.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衔接机制,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责任部门:社保局农保处
三、组织保障
为稳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成立市人社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服务局,由人社局职建处、机关党委、社保局、就业服务局、人才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扶贫、财政、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桓仁县政府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贫困人口情况,筹集使用好相关资金,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管理处
联系人:王守权(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赵生普(公共就业管理处处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2017年至2018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其中:2017年改造355户;2018年计划改造123户。
二、重点任务
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能力,2017年8月上旬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低保、五保、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核对工作,8月中旬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9月底前完成危房等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的领导下制定桓仁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政策引导。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辽保居发〔2017〕2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
(三)加大投入。平均每户C级补助不低于0.5万元、每户D级补助不低于4.5万元,其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危房改造户自筹和投工投劳解决。
市交通运输局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交通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扶贫攻坚总体部署,以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依托,逐步构建骨干网络,着力改善桓仁地区交通出行条件,为桓仁县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改造,扩大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强化支持产业、旅游扶贫的精准扶贫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着力打造“外通内联”交通运输网路,保障桓仁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建设任务
2017年至2019年,共安排桓仁地区交通扶贫公路建设60公里,完成全部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1.3公里。2017年,优先安排交通扶贫公路建设57公里,其中干线公路低标准路段和绕城路改造26.3公里,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工程30.7公里,完成全部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1.3公里。2018年,拟实施交通扶贫公路建设35公里,其中完成剩余全部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工程28.9公里。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干线公路低标准路段和撤并村通油路等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6.1公里。2019年,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干线公路低标准路段和撤并村通油路等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6.6公里。以上建设任务未来将根据规划中期评估、地方政府实际需求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修正。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扶贫规划和计划
根据省规划建设相关要求,结合61个贫困村区域产业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干线公路低标准和绕城路规划、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和旅游路规划、农村公路新改建规划、农村公路安防规划等扶贫专项规划。以各项扶贫路规划为基础,结合桓仁县实际发展需求,精心编制年度扶贫路专项计划。
(二)突出扶贫重点
根据桓仁县实际情况,重点突出推进资源开发、旅游开发、农副产品运输通道、产业园区、居民出行等五项类别道路建设,强化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网络,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结合国、省交通扶贫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按照现行省补贴标准,做好资金测算工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交通服务能力2017-2019年工作计划表
序号 | 规划名称 | 规划里程(公里) | 我市年度预计实际完成里程(公里) | 备 注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合计 | 441.5 | 57 | 35 | 16.6 |
|
1 | 干线低标准规划库 | 134 | 26.3 |
|
| 集体线(鸡冠砬子—荒沟甸子村)10.2公里、柞本线(四平—长春沟)20公里拟十三五末期实施,其余路段由于改造难度大、按现行补贴标准,地方无力落实配套资金等原因,暂时拟调减,调减项目将根据后期省政策调整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
2 | 干线绕城路规划库 | 5.1 |
|
| 10.6 | 原规划5.1公里调减,替换成集本线(荒沟甸子村—千山路)10.6公里绕城路,目前凤鸣隧道已开工。 |
3 | 农村公路新改建规划库 | 179.5 |
| 5.1 | 6 | 省计划已安排28.3公里,通过其他渠道自行实施20.1公里,由于建设难度大及地方实际需求等原因调减119.8公里。 |
4 | 农村公路精准扶贫规划库 | 121.9 | 30.7 | 28.9 |
| 规划2018年修建剩余26.6公里,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拟实施28.9公里。 |
5 | 旅游路规划库 | 1 |
| 1 |
|
|
6 |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规划库 | 120 | 51.3 |
|
| 2017年实施规划剩余51.3公里,为隐患处置里程,不计入实施路面里程。 |
市水务局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水利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扶贫攻坚总体部署,以提升桓仁县水利服务水平为目标,着力改善桓仁县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为桓仁县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治理、农田灌溉、水保及生态建设、移民开发等水利建设,重点解决桓仁县水利发展薄弱环节,为桓仁县脱贫攻坚提供水利支撑。
三、建设任务
2017年至2019年,计划实施农村饮水、河道治理、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移民后扶等项目提升桓仁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8处,其中2017年实施1处、2018年实施6处、2019年实施11处。
二是计划实施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长52公里,其中2017年治理河长22公里、2018年治理河长15公里、2019年治理河长15公里。
三是计划实施农田灌溉工程。改造拦河坝2座,修建大口井30眼,渠系防渗9.8公里,高效节水面积0.65万亩,其中:2017年改造拦河坝2座,修建大口井30眼,渠系防渗0.7公里;2018年计划新建渠系防渗4.1公里,高效节水0.3万亩;2019年计划新建渠系防渗5公里,高效节水0.35万亩。
四是计划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0.4万亩,其中201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5万亩、2018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万亩、2019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万亩。
五是计划完成重点移民项目13个,其中:2017年修建硬化路2条,建设1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2处美丽家园;2018年修建硬化路1条,治理2个河道,过河漫水桥1座;2019年修建硬化路1条,建设2处美丽家园,开发1个生产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水务局分管扶贫工作副局长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扶贫领导小组,重点抓好桓仁县水利资金、项目的落实和推进。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点水利扶贫建设方面,加大对桓仁县的资金投入,推动桓仁县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把桓仁县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
责任人:叶长全(市水务局副局长),联系电话:44599168;联系人:高扬,联系电话:44599228。
2017-2019年水利扶贫建设规划表(桓仁县)
序号 | 项目名称 | 累计规划任务 | 年度规划实施情况 | 备注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1 | 农村饮水 | 实施18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实施沙尖子镇影壁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实施木盂子等6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实施八里甸子等11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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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道治理 | 治理河长52公里。 | 治理河长22公里。 | 治理河长15公里。 | 治理河长1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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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田灌溉 | 改造拦河坝2座,修建大口井30眼,渠系防渗9.8公里,高效节水面积0.65万亩。 | 计划改造拦河坝2座,修建大口井30眼,渠系防渗0.7公里。 | 计划新建渠系防渗4.1公里,高效节水0.3万亩。 | 计划新建渠系防渗5公里,高效节水0.3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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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土保持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万亩。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5万亩。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万亩。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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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民项目 | 完成移民项目13个。 | 修建硬化路2条,建设1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2处美丽家园。 | 修建硬化路1条,治理2个河道,过河漫水桥1座。 | 修建硬化路1条,建设2处美丽家园,开发1个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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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局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依据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文办发〔2015〕84号)精神,助力桓仁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全覆盖达标的“文化脱贫”总体目标和任务。
二、建设任务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整合等方式,加强桓仁县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三、保障措施
1.规划指导。根据省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标准,梳理桓仁县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达标数量,摸清底数,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2.统筹协调。敦促桓仁县文化行政部门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3.争取资金。与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助力桓仁县完成文化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4.强化督查。跟踪督查文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文化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广局)
市文广局支持桓仁县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工 作 任 务 |
1 | 2017年1—3月 | 开展调研 | 对桓仁县103个村级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调研,摸清底数。 |
2 | 2017年4月 | 制定方案 | 明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体、总体思路和建设标准,确定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 |
3 | 2017年5—8月 | 试点创建 | 在全县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创建,总结经验,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设模式。 |
4 | 2017年8月 | 争取政策资金 | 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对桓仁县不达标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和完善。 |
5 | 2017年9月底 | 逐步推进 | 完成5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
6 | 2017年底 | 全面建设 | 到2017年末,力争实现全覆盖达标。 |
市卫生计生委支持桓仁满族自治县
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2017年至2019年,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防治并举、分类救治,助力脱贫攻坚。同时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确保到2019年,桓仁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中的患病人员恢复健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17年,为桓仁县的6个公立中心卫生院及1个偏远乡(镇)卫生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购置配齐彩色超声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必备医疗设备。
(二)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2017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以及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
实施“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大病集中救治一批:2017年底前,对桓仁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罹患七种大病患者入户核查进行集中救治;对民政部门认定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罹患七种大病患者完成建档立卡工作,2018年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属于慢性病的健康扶贫对象确定诊断开展健康管理。每年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向其提供免费建立和更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制定农村贫困人口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后付费工作相关文件;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桓仁县定点机构落实“一站式”结算,提供大病保险、新农合、民政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立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农村贫困人口门诊、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5%、80%;大病保险最高支付比例保持在60%。
(三)开展健康扶贫对口帮扶。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桓仁县人民医院,组织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开展专科建设,定期派出医疗队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对桓仁县县级中医院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工作。
(四)深入组织实施“六个一工程”和“两免两减免”政策。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
(五)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逐步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布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统计、肺癌早诊早治筛查、儿童和孕妇家庭的碘盐食用情况调查、7—12岁儿童大骨节病患病情况调查、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等项目。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市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领导下,制定健康扶贫三年脱贫规划和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年度计划,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
(二)政策引导。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建立统筹推进、部门配合、动态管理、制度保障工作机制,真正把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五个重点任务和2017年至2019年工作计划,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任务落实,及时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找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宣传教育。开展“精准健康扶贫—健康教育助力行动”,为预防疾病、减少疾病构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县、乡(镇)、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市卫生计生委提升桓仁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7-2019年工作计划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牵头 部门 | 配合部门 | ||
提升基本医疗 卫生服务能力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1 | 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 为桓仁县公立6个中心卫生院、1个偏远乡(镇)卫生院购置配备7个彩色超声仪和7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资金渠道为省政府给省卫计委专项费用,目前处于招标采购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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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仁县政府 | 桓仁县卫计局、财政局、采购部 |
2 | 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 2017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以及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实施“三个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明确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 | 实施“三个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落实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 | 实施“三个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落实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民政局 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 |
3 | 开展健康扶贫对口帮扶
| 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桓仁县人民医院,组织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开展专科建设,定期派出医疗队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对桓仁县县级中医院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工作。
| 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桓仁县人民医院,组织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开展专科建设,定期派出医疗队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对桓仁县县级中医院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工作。 | 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桓仁县人民医院,组织医生团队蹲点帮扶,开展专科建设,定期派出医疗队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对桓仁县县级中医院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工作。
| 市卫生计生委 | 桓仁县卫计局 |
4 | 深入组织实施“六个一工程”和“两免两减免”政策
| 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 | 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 | 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 | 市卫生计生委 | 桓仁县卫计局 |
5 | 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
| ⑴桓仁县配备必要的饮用水检测设备(省已配)。 ⑵艾滋病综合防治:开展艾滋病疫情、性病疫情、丙肝疫情报告、哨点监测、公安司法筛查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⑶布病监测:县CDC监测200人份。血检:重点职业人群血标本采集各监测点50人份。 ⑷肿瘤随访登记:编码准确,减少漏洞。 ⑸死因统计:按照全国疾病监测点死亡监测系统及网络直报要求开展工作。 ⑹儿童和孕妇家庭的碘盐食用情况调查:组织完成100名孕妇、200名儿童的流行病学调查,尿样、盐样、水样的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⑺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在桓仁县选择5个乡(镇)20个村100户作为监测点,现场调查农户基本情况、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和粪便无害化、病媒生物情况等内容。每个监测点采集村中农田土壤样品1份,进行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情况的检验。10月2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样品采集检验、现场调查、数据审核、数据录入报表等工作任务。 ⑻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 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布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统计、儿童和孕妇家庭的碘盐食用情况调查、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等项目。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三减三健”工作计划2018加1项)。 | 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布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统计、儿童和孕妇家庭的碘盐食用情况调查、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等项目。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三减三健”工作计划2019加1项;肿瘤随访登记争取2019年数据可利用,无死亡信息病例及有死亡信息无发病信息病例开展随访;肿瘤死亡数据全部从发病数据库中导出)。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疾控中心 桓仁县卫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