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1-16 | 成文日期: | 2017-1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80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80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任务
按照能整合尽量整合的原则,在全市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公安机关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六证合一”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此次整合20项涉企证照事项,在全市实现“二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详见附件)。
二、登记流程
(一)一表申请。实行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现有企业登记申报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由登记机关通过信息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不再另行重复采集。
(二)一窗受理。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一并录入企业登记信息和补充采集信息,在1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通过信息平台将信息推送给企业申办的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
(三)远程备案。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在申请表上勾选本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有条件的通过关键字自动识别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相关部门要在1至3个工作日内接收、认领信息,自动完成备案,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整理、分配、应用工作。
(四)一网归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为依托,在“六证合一”改革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搭建“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数据交换中心。相关部门改造升级各自的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三、改革要求
(一)加强部门间的业务衔接。此次改革涉及的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本着“政府多干活,企业少跑路”的原则,在改革涉及具体业务问题上积极沟通,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技术和业务支持,全力为企业提供方便条件。
(二)坚持“多证合一”与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相结合,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领域认可、使用、推广“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要加快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互认和应用。对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坚持便捷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强化部门主动监管和认真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由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负责牵头推进此次“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市工商局、市编委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溪办事处、大连海关驻本溪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人、财、物、网络、技术等保障和改革前后的各项过渡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逐项落实改革任务,确保“多证合一”改革运行顺畅,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围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使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强窗口建设。“多证合一”改革后,基层登记窗口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各县(区)要通过合理调整、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确有必要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对“多证合一”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此次“多证合一”改革的社会宣传、表格印制、人员培训、硬件设施配备等,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安排相应经费,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督查考核
此次“多证合一”改革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政府决定将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