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成文日期: | 2017-09-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6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6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
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市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本溪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孙永哲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王怡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淑英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负责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孙永哲(兼)。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测算、明确环境保护税的入库级次、对开征环境保护税所需资金提供财力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2017年8月底前向地税部门提供前期税源基础信息,包括核发排污许可的排污企业名称、所属区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污染物类别、2016年缴纳的各类排污费金额、污染物排放量和噪音分贝数的计算方法等;2018年1月1日起,按月向地税部门提供日常环保监控数据和环保行政处罚信息;向地税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地税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市地税局:负责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向市财政、市环保部门反馈信息。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