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18 | 成文日期: | 2017-07-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52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5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市长
副组长:于庆伟 副市长
成 员: 张大治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孙家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庆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衣福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文辉 市教育局局长
董 武 市科技产权局局长
张树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天泽 市环保局局长
丁 勇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张克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委主任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汤永广 市林业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王佳才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郝赤军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刘宝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李 菲 市工商局局长
李宝权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袁明忠 市供销联社主任
孙焕全 市智慧办副主任
陈 宝 市科协副主席
孙永哲 市地税局局长
刘铁铮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行长
康树龙 本溪银监分局局长
富晓明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王胜秋 平山区区长
李 友 明山区区长
代 萍 溪湖区区长
尹红炜 南芬区区长
魏志辉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协调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提出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全面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宣传、督查考核及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天泽(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