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8-21 | 成文日期: | 2017-08-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64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6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本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7〕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隋显利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栾奎杰 市政府秘书长
赵永来 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金晓虹 市编委办主任
祝凯旋 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衣福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于文琪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
孙焕全 市智慧办副主任
段庆伟 市信息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祝凯旋(兼),办公室副主任于文琪、孙焕全(兼),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行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