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29 | 成文日期: | 2017-06-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4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4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隋显利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崔长鏖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姜 华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金晓红 市编委办主任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孙永哲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张大治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李傲松 市人社局副局长
彭良杰 市编委办副主任
闫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旭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娅君 市社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政策规定有序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傲松(兼)。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市管领导干部管理和退休审批信息。
市编委办:负责审核单位性质和提供人员编制信息,具体包括单位设立批准手续、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单位编制总数等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补助政策安排补助资金,配合市人社部门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测算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和政策解释工作,组织范围认定、政策研究等工作。
市社保局:经机构编制、财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基金收支测算、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培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