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27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3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3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本溪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89号)精神,为加强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本溪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于庆伟 副市长
副组长:衣福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危建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福贵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彭良杰 市编委办副主任
彭玉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宏伟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 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殷旭东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姜运娥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鲁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唐 云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宪忠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天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关绍凯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宝信 市农委副调研员(副局级)
张 勇 市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相关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审议推动盐业体制改革规划、政策,部署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改革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事项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勇(兼)。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