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成文日期: | 2017-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7〕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7〕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
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立法程序和计划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8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序号 | 题 目 | 承办部门 |
1 | 本溪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市公安局 |
2 | 本溪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 市房产局 |
3 | 本溪市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 市质监局 |
4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地方税务发票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 | 市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