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0-19 | 成文日期: | 2016-10-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10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10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本溪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本溪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于 海 副市长
副组长:王佳才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徐国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家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 晶 市委政法委秘书长
李秀生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
纪俊鹏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彭玉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伟儒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继英 市司法局副局长
唐 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静军 市信访局副局长
夏 铭 市综治办副主任
高 翔 市维稳办副主任
谷 霞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协调、推进各部门形成创建平安医院工作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指导完成平安医院创建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牵头组织各部门适时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抓好重大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纠纷事件及医院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纪俊鹏(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