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本溪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14 | 成文日期: | 2016-03-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2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本溪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2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本溪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本溪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治理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全市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市、县(区)和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逄增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家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仲毅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
李君义 市外事办副主任
吴英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秀成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王宏伟 市司法局副局长
柴慈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俭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郑永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中虎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家本 本溪日报社副总编
谢志刚 本溪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池 海 市政府法制办副局级调研员
范 艺 市台办副主任
夏 斌 本溪银监分局副局长
谷 霞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 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群 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副总经理
朴希鹏 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副总经理
高 耸 中国移动本溪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吴英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