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成文日期: | 2016-03-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25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25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本溪市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28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构建我市新型工业体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工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本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崔枫林 市长
副 组 长 :曲 刚 副市长
成 员:付 铁 市政府副秘书长
衣福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马晓禾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董 武 市科技产权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姜 华 市人社局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天泽 市环保局局长
丁 勇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张克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 文 市农委副主任
刘福全 市外经贸局局长
赵常清 市国资委主任
曲 放 市地税局局长
李 菲 市工商局局长
杜 冰 市质监局副局长
于 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董伟国 市统计局局长
李宝权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马 强 市经合办主任
富晓明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区长
王世平 溪湖区区长
李 友 明山区区长
代 萍 南芬区区长
魏志辉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全市工业经济形势,统筹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工作,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事项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衣福健(兼)。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