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溪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12-18 | 成文日期: | 2013-12-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3〕98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溪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3〕9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本溪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是辽宁省气象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气象灾害越发呈现出突发性强、种类多、强度大、范围广、频率高、灾害损失大的特点,尤其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台风、暴雨、局地强对流、山洪泥石流等极端天气及其次生灾害,给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威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7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由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将气象防灾减灾基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目标任务进行管理,同时要将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考核。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农村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大对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稳定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适当资金,保证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防灾工作正常运转。2014年5月底前,要实现每个村均有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要加快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确保地方资金匹配到位,及早建成和发挥作用。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于2013年底建成,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于2014年汛期前建成。
三、完善乡(镇)和村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体系建设
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各村委会主任为村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每个村设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宣传及气象灾情的报告;要制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预案;要按照“有领导机构、有信息员队伍、有信息服务站、有监测预警网络、有风险地图、有应急预案、有科普计划、有效益评估”的“八有”标准,以提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有效减轻气象灾害影响为目的,创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要采用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播放视频、专家讲座、走进中小学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农民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
四、确保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各村均要设定安全避难场所,每年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不损坏、不断电,每天正常开机;要明确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及时将接收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传播给村民,并组织村民采取防灾减灾措施。
五、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
市、县气象部门要每天定时通过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播发乡(镇)天气预报,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和“三农”气象服务信息;每年要组织对乡(镇)气象助理、气象信息员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指导乡(镇)做好气象科普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对辖区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助理、气象信息员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市、县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本辖区内乡(镇)、村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附件:1.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本溪市加强全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分解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
(发至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