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12-16 | 成文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3〕9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3〕9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温雪琼同志: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市仲裁委、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协调驻溪大中专院校。
杨军生同志:分管市旅游局。
曲刚同志:分管市环保局、市医药总公司。
于海同志:分管市卫生局。负责协调驻溪医疗机构。
栾奎杰同志: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市接待办公室;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分工不变。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