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1 | 成文日期: | 2015-11-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5〕96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9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本溪市经营性国有
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基础管理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崔枫林 代市长
副组长:刘国秀 常务副市长
曲 刚 副市长
成 员:付 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振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金明哲 市房产局局长
魏增嘉 市审计局局长
孟宪哲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常清 市国资委主任
麻 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 建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菲 市工商局局长
王 勇 市政府督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曲刚(兼),办公室副主任付铁(兼)、赵常清(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