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0-19 | 成文日期: | 2015-10-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5〕8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8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
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完善我市专家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家的资格认定、聘用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第三条 市安监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并负责专家库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二章 专家库的运行与管理
第四条 市安监局负责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日常管理与联络,主要负责:
(一)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对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以及相关评审审查等工作时,根据需要选取专家库中相应专家参加;
(二)对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专家做好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承办专家的聘任、发证、考核和换届工作;
(四)审定专家库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各专业组工作;
(五)建立和更新专家数据库,记录专家的主要活动、工作业绩和总结报告;
(六)选取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
(七)组织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向专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八)组织研究解决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或专题报告;
(九)组织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相关工作;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第五条 市安监局负责制定专家考核标准,实行定期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专家聘用、表彰的依据。
第三章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专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接受市安监部门和企业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一)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提出对策措施;
(三)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现场审查;
(四)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科技项目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专题研究,开展安全技术咨询;
(五)为安全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六)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动态及相关信息,撰写有关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重大事故调查或事故隐患评估方面的论文、报告或建议,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第七条 专家的主要权利:
(一)提出专家意见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二)获得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劳动报酬;
(三)对安全生产工作及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专家的主要义务:
(一)接受市安监局的管理;
(二)受委托开展相关工作时,应按时开展和完成工作;
(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原则,公正客观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保守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遵守专家回避制度,接受委托单位提出的正当回避要求;
(六)技术填写和更新个人信息,记录和反馈参加工作或活动的情况,积极参加专家年度考评。
第四章 专家库设立
第九条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需要,按专业领域划分,专家库共分八个专业:煤矿专业、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专业、非煤矿山专业、冶金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职业卫生专业、道路交通专业(水上交通专业)、应急指挥专业。市安监局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相关专业。
第五章 专家聘任及条件
第十条 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质(特殊岗位具备初级职称);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十一条 专家聘任程序: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推荐;
(二)填写《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并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经本人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安监局;
(三)市安监局审查批准后,公布受聘专家名单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聘书不得转借。
第十二条 专家调整:
(一)市安监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增补专家库成员,增补专家的聘任程序同上;
(二)专家库每两年调整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增补的专家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要求。
第六章 专家的选用
第十三条 专家选用:
(一)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选取专家;
(二)市安监局指派专家执行任务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本人,专家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抵达指定地点执行任务。
第十四条 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结束后,聘用单位及时记录、评价专家工作情况,并报市安监局。
第十五条 专家所在单位应对专家开展工作给予支持,提供必要条件。专家开展工作仅为聘用单位和咨询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不具有行政权力,不代替和承担所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章 专家培训
第十六条 市安监局应组织专家开展交流研讨、专题调研、专项研究等活动,包括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重大事故预防对策研究等。
第十七条 市安监局应组织专家参加工作流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最新的安全生产技术等,供专家学习。
第八章 专家库工作经费
第十八条 市安监局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划拨给市安监局进行管理使用。主要用于聘用专家的津贴,专家组召开工作会议、专业组专题会议、专题调研以及专家进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咨询等活动中不能由企业负担的费用(包括参加上述活动期间发生的工伤急诊费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本政办发〔2011〕135号)同时废止。
本溪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名单
一、煤矿专家库(12人)
马志强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注册安全工程师
孙喜民 市安监局执法队助理工程师
齐绍宗 市安监局矿山救护队高级讲师
李生栋 本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范振富 本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冯永杰 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高级工程师
马金石 彩屯煤矿工程师
孙广海 明发煤矿工程师
康阔林 本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高云贵 本溪县安监局注册工程师
孟 明 泉山煤矿工程师
唐 雎 泉山煤矿注册工程师
二、非煤矿山专家库(15人)
金树奇 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矿高级工程师
孟庆森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孙玉昆 沈阳煤业集团本溪石膏矿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于立军 沈阳煤业集团本溪石膏矿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梁昆仑 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高级工程师
毛卫东 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辛延毅 本钢矿业公司南芬选矿厂工程师
孙胡生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刘晓飞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樊志刚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吕 犇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高 伟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宋金玲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文生 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林忠义 市安监局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建筑专家库(5人)
黄宝贵 本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吴振华 本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赵广学 本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黄晓军 本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迟作进 本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四、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专家库(10人)
杨文刚 本钢焦化厂高级工程师
张福东 本溪化工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李庭孝 辽煤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唐 英 本溪轻化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王立行 本钢化工厂工程师
邢鹏鲲 市消防局工程师
闫学东 沈阳奥斯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
杨中升 辽煤化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 野 市安监局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玉琢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冶金专家库(52人)
赵亦农 省安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张乃耀 沈阳奥斯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于立友 省安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王飞国 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工程师
刘树国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田 宏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申德化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
卢政伟 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曹溪春 本钢计控厂高级工程师
梁 科 本钢炼铁厂工程师
刘 锐 北营炼铁厂高级工程师
孙世彬 北营炼铁厂工程师
王凤民 本钢生产部高级工程师
于晓宁 本钢炼铁厂工程师
吴华章 本钢国贸公司工程师
刘文波 本钢炼钢厂工程师
郭小强 本钢炼钢厂高级工程师
王永胜 本钢炼钢厂工程师
孙 皓 北营炼钢厂工程师
程 亮 北营炼钢厂工程师
霍 刚 本钢三冷轧高级工程师
郑 中 本钢二冷轧高级工程师
孙 斌 本钢热轧厂工程师
殷学勇 本钢热轧厂工程师
蒋光伟 本钢一冷轧高级工程师
梁庆飞 本钢安监部高级工程师
姜雪涛 本钢安监部工程师
张国强 本钢安监部工程师
常 鑫 本钢安监部工程师
申树宽 北营安全部工程师
王继生 本钢特钢厂工程师
朱红波 本钢能源总厂工程师
党占东 本钢能源总厂工程师
郭立平 本钢冶金渣公司工程师
汪多仁 本钢机械制造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孙文广 本钢机械制造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程立华 辽宁恒泰重机有限公司工程师
陈 杰 本钢安监部工程师
詹恒富 本溪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
杨 赞 本溪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
李 峰 本溪供电公司工程师
刘克中 本溪防雷中心工程师
翁 明 市质监局特检所高级工程师
张 勇 市质监局特检所工程师
杨宝来 市质监局特检所工程师
陆 峰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工程师
关贵君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公司工程师
侯治家 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苏静海 本溪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师
张德山 本钢供水厂工程师
李自轩 明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师
赵凤贤 明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师
六、交通安全专家库(11人)
时 峰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副处长
高中伟 市交通运输局货运管理副处长
王洪全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工程师
邵 刚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技术安全科科长
郭静峰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工程师
张 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兵 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队大队长
马圣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
付清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山大队副大队长
姜 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曹正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教考科科长
七、职业卫生专家库(5人)
吴立群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副主任医师
肖 军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主管医师
李 连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副主任医师
王溪鸿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主任医师
潘祖飞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主治医师
八、应急指挥专家库(6人)
姜学涛 本钢安全部工程师
孟宪友 65559部队原工程师
张学兵 恒泰安全技术公司工程师
杨玉琢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部经理
莫正川 65559部队原工程师
齐绍宗 市矿山救护队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