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3-26 | 成文日期: | 2015-03-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5〕25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25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
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协会等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字〔2014〕7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力度,切实做好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对转移职能的监管,确保转移职能转得出、接得稳、管得住,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