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3-16 | 成文日期: | 2015-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5〕26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2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本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刘国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友 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夏 铭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刘宝君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初智强 大连海关驻本溪办事处主任
吴英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振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郎治中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鲁博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华宏砾 市国税局副局长
高凤娟 市农委副主任
杜 冰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振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忠理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溪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国家和省打击走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种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要求,努力推进和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职、企业自律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完善法律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六处,办公室主任李友(兼),副主任刘宝君(兼)。主要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指导、协调和监督缉私执法部门对走私违法案件查处,负责问题调研、情况交流、网站管理和信息反馈。具体工作由办公厅综合六处沈朝斌、综合二处范锐同志负责承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