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22〕8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2〕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规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本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4月
本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工作是国家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救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新成就
“十三五”期间,本溪市消防救援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个不动摇”总要求,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城市消防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所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稳步提升,消防安全环境良好。期间,全市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创建消防平安社区”、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文博单位、石油化工、消防控制室等为重点的各类专项治理工作78次,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火灾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下降50%、62.5%,未发生重大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市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城乡消防公共基础建设稳步夯实,现有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1225个,新建桥北工业园区消防站、战勤保障大队,公寓房72套,更新消防车辆28辆、消防船艇2艘、装备器材15000余件套、灭火剂100余吨,成功处置“6·5”南芬思山岭铁矿爆炸事故、“7·4”溪湖彩北矿井事故、“11·14”大河市场火灾、“9·22”居然之家火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损失,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实现重大改革,全面开启新篇章。
(二)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消防救援事业改革转制完成后的第一个五年,面对本溪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还有缺口。现市区建成区面积为109平方公里,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的要求设置消防站,目前我市的消防队站难以满足快速布防响应要求。特别是近些年我市主城区建设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中心城区消防站“落地难”的问题亟待解决。消防给水设施损害严重,消防供水还有盲区。虽然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已基本达到全覆盖,但近年来旧城改造过程中,不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同步建设消火栓,反而把一些地下消火栓填埋了。由于资金等多方面原因,消火栓、消防水鹤得不到维护,致使其正常使用的数量不断减少,部分城乡结合部、老城区还存在消防水源盲区,特别是远郊区、村庄消防水源严重不足。
二是消防车辆装备还有短板。我市消防车辆超期服役情况比较严重,截至2022年我市执勤战斗车辆共75台,其中超期服役灭火执勤车辆24台,老旧车辆车型较多;消防员现有装备器材数量仅能满足基本的执勤战备需求,但由于现代科技发展迅猛,用于应对特殊复杂、尤其是灾难性事故的高精尖装备,在种类及数量上都还远远不足;专业化装备数量有待进一步加大,处置多种灾害的特殊装备缺乏,专业化救援装备以及救援、保障、运输功能类车辆较少,未成系统化、体系化配备。
三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还不适应。“国家队”消防员编制有限,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的转型升级有待完成,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消防站还不能满编运行,影响队伍战斗力;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比较薄弱,训练、联动体系还不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化训练的理念和设施还比较落后,专业化、实战化、模拟化训练的程度还不高、针对性不强;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指挥机制及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实战化战勤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四是消防信息化水平还有差距。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足,智能决策能力滞后于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任务需要;获取信息手段能力不足,政务服务便捷程度不够,部分信息融合程度不高,服务公众方法常规单一,采集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共享还存在“孤岛”和“壁垒”;应急通信装备集成化、轻便性和网络对抗性、扩展性不高,尚不能完全满足“全天候、全地域”通信保障需要。
五是火灾风险隐患还大量存在。静态隐患量大面广,动态隐患屡治不绝,特别是居住小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火灾风险高,火灾居高不下,亡人火灾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增加,给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比较突出,火灾防不胜防;城乡结合部聚集大量低端产业和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隐患存量大,整治难度大;部分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久治难除,极易发生火灾甚至造成群死群伤。
六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提高。群众不熟悉消防安全常识,不掌握自救逃生技能,对本职岗位、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风险辨识不清,一旦发生火灾盲目逃生,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意识、专业知识、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差距。全社会关注、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相关的鼓励、引导、支持政策还不够完善。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构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为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消防改革。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消防工作和队伍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引领,聚集中心主业,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机制体制。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安全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聚焦用力,着力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救逃生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和影响。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措施,完善法治保障,回应民生关切。
三是坚持依法治火,筑牢社会防火根基。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强化精准高效治理,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培树企业消防文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安全格局。
四是坚持专业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建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应急响应、力量调度、通信保障和关键力量建设,针对本溪地域灾害事故特点,强化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快从传统向新型、一专向多能转型升级。
五是坚持科学创新,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以科技信息化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辅助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是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实现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是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总要求,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更加有效,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运行机构设立率、基层事业编制防火力量建设示范单位树立率100%,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达标率10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杆建设、社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达标率100%。
三是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优化。紧跟数字辽宁建设步伐,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在消防领域全面应用,智慧消防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托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等实时化、智能化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与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综合人防、物防、技防的火灾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基本完备。新型消防信息化监管支撑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为智能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提供科技支撑,消防监测预警系统及视频感知联网率100%,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100%。
四是促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灭火救援特种攻坚装备进一步优化,购置适应“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等特点的“高精尖”车辆器材和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建设一流消防指挥中心和实战训练基地,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社会联动和保障体系高效顺畅,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覆盖城乡。
五是推动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站点布局,解决消防队站建设滞后问题;建立完善消防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解决市政消火栓随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和同步改造加装的问题,满足市政消火栓沿城市道路布置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间距不应大于120米的要求。
六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效全面展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人群培训率达到100%,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保安等消防特有工种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第三章 推进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
(一)加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将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市城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建设,紧紧围绕“有人员、有设施、有装备、有场地、有保障”的实战要求,建立完善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行管理和发展保障的机制。立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现有器材装备,改进训练方法,规范操作程序,量化训练考核和保障,突出抓好队伍基础体能、技能、实战演练等应用性训练,扎实做好专职队伍人员编配,根据建设标准,助推人员招收工作,保障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研究落实本级工作。科学设定本级消防救援培训内容,统筹明确培训目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干部、消防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分类分级,全员覆盖的教育培训体系方面内容,完善教育功能,基地脱产训练和网络分散教学相结合,构建科学化教育培训体系。
(三)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典型培树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典型培树相关配套机制,积极沟通联系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地方单位,加强“文明单位”、“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本溪好人”等荣誉参评。对在执行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活动安保等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规定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持续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免费等优待政策,常态化开展指战员职业心理健康教育,缓解执勤备战压力,保障身心健康。
(四)规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
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各级政府负责做好伤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及抚恤政策,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发展基础。进一步规范明确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培训、奖惩和管理教育等相关工作,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日常量化考评工作,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单编执勤模式,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落实工资标准,逐步提升待遇,落实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优待政策,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丰富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快速发展,提升队伍活力。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一)加强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围绕破解消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大重大火灾风险防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政策创制力度,形成各类政策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夯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内容。落实《本溪市消防安全约谈办法》,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地区,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整改。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消防管理水平,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巩固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或者授权消防救援部门逐起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厘清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救援机构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刑事等处罚手段,严肃问责,使责任各归其位,让各责任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水平
实施重点、常态化以及联合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建立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发挥其利用市场机制平抑火灾风险、辅助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融入政府信用监管平台,将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地区、行业、单位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等“多位一体”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
(四)夯实系统治理协调机制
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各行业部门要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评、同奖惩”,指导各级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加大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落实联合会商研判、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培训宣传等五项机制。推动建立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探索完善乡镇社区以下消防监管机制,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四级管理体系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每个乡镇街道1至2人的标准征召具备一定消防业务能力素质的消防文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派驻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工作。2021年,已完成三分之一的乡镇街道消防文员派驻工作。2022年,至少三分之二的乡镇街道完成消防文员派驻。2023年,全部乡镇街道完成消防文员派驻。
(五)强化精准高效风险管控
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高风险场所,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集中检查。运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实时智能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监测预警预判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推行消防职业经理人,推动消防安全社会化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律和火灾防范水平。积极建设消防安全专家库,探索依托驻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遴选消防安全科技发展支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进全省化工园区、重点商业区以及重大风险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和延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加强消防产品监管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惩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要推动建立落实社会单位和个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定期发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
(六)全面提升社会消防服务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为,建立完善信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力量服务保障作用,发展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
(七)实施全民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建立实施行业消防培训机制,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根据不同受众和群体提供差异化教育培训,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用易懂、好记的消防安全提示,通过广播、电视、户外楼宇电视、LED显示屏、新媒体等媒介做到广泛播发、高效传播。努力做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掌握消防知识、人人规范安全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学习氛围。
第五章 夯实城乡公共消防防治基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
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保障规划落地。2022年底前,市、县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4个国家重点镇和14个建制镇全部启动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编修工作,其他建制镇的规划和乡规划中全面明确消防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计划在2022年开工建设明山区卧龙消防站建设;新建消火栓500个,消防水鹤25个,确保建有率达到100%。要根据建成区面积和市政供水管道长度综合确定消火栓建设数量,加强消火栓维修保养,确保完好率达到98%以上。在石化企业、商业街区等重点地区周边,加大建设消防水鹤建设比例。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推进消防安全改造,并推动乡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建立专兼职消防力量,补齐消防设施短板。
(二)全面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
突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预警机制,厘清现有资源和业务需求,建立系统保障体系,协调对接通信、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更好地服务指导实战;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等应用场景,利用全民感知、视频感知、物联感知、卫星感知等新技术手段,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消防救援和安全管理提供支撑;建设集约融合的基础通信网络,通过共建共用应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强化基础网络支撑,提供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网络运行环境,实现各类音视频数据融合互通;强化应急通信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深化应急通信岗位大练兵活动,施行分级训练负责制,落实专人专岗和实体化运行,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和重大活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完善装备体系建设,建强健全应急通信保障,拓展消防应急通信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环境下的信号覆盖问题,实现指挥部、作战单元之间信息互联;完成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更新换代,实现社会救援力量、救灾资源的有效融合,并与智能指挥、“全国消防一张图”同步实现五级联网运行;按标准配齐单兵保障,升级4G图传设备至5G传输,充分结合无人机、卫星电话等装备,以及图像资源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图像、语音快速灵活机动部署等方式,实现可视化全融合和无缝遂行指挥,全面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3年,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配备前突通信车、卫星便携站、北斗有源终端、双光无人机、多链路聚合路由等关键通信装备;2025年,采取购买服务、签订联动协议等形式,与实力强的技术企业和通信公司,全面构建立体协同、扁平可视、高效畅通、韧性抗毁的应急指挥通信体系。
(三)加强消防科技支撑
要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就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难题开展研究攻关;充分融合5G等先进通信技术,全力构建全灾种、全要素、全链条应急指挥的指调通一体化信息技术体系,提升应对处置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高地大化、老幼古标”(即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等高危险场所科学精细火灾防控技术研发,加快培育壮大消防科技人才队伍;积极推广防火、灭火新产品、新技术,结合队伍建设和实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应用工作,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健全完善科研工作的激励机制,推进消防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加快“智慧消防”建设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平台,推进面向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消防社会化发展进程,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新模式,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全社会共享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消防移动业务工作效能和移动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向深度、广度延伸提供保障,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2022年,科学制定了城市消防大数据系统建设方案和消防物联网建设方案,将监测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实时化、智能化检测消防安全风险,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和智能感知;2023年,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2025年,将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逐步接入消防监测网络。
第六章 加大战勤保障,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
(一)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建设
按照“快速响应、机动高效、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原则,完善综合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加强与气象、水利、林草、卫健、医疗、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勤联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和调度预案。以实战化为牵引,综合运用新技术,建设新型实战指挥平台及通讯融合网,实现报警录音自动转写、灾情信息智能研判、处置预案自动推送、消防车辆地图方位显示精细化等实战化功能,建成接警调度、应急指挥、智能决策、数据分析、信息监管、综合研判六大核心业务为一体的作战指挥平台。
规范现场作战指挥部搭建和指挥流程,强化前后方指挥部全方位信息支撑,全过程、全要素、全环节跟进灭火救援行动。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促进指挥员熟练掌握各类型灾害特点、处置对策,熟悉应急程序,提升应急响应、灾情研判、力量调派、决策部署和战术应用,打赢值班处警战斗。优化指挥调度岗位设置,设置接警席位、电台调度席位、运行监控席位,以及值班助理、数据统计、值班长席位,实现调度指挥科学精准。固化指挥中心值守模式,建立健全日常值守和应急指挥运转高效、平战结合、情指一体的值班值守体系。
(二)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
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大力培养预案编制工作人才,分类制定灭火与应急救援类型预案、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完善平时与战时互为补充、制作与修订同步进行的工作模式,形成以数字化预案为主、文本式预案为辅的预案管理应用体系,逐步实现预案编制、管理、使用的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高效化。2022年底前,联合市政府、市应急局,完成有关本溪市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完成支队级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危化品火灾等安全生产类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2023年,对接灭火与应急救援数字化预案系统,将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全部纳入到预案系统,完善与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指挥、共享、响应、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救援合力。2023-2025年实现预案录入率达到100%、修订率达到100%、完整度达到100%。
(三)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体系建设
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力量,夯实职业化、专业化、实战化的训练管理手段,打造“完善训练体系、创新训练方法、形成训练理论、规范训练管理、保障训练经费、考评训练质效、严格训练奖惩”的闭环式训练模式,力争达到参训率100%,优秀率100%,伤病率为零。按照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增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大空间等建筑火灾救援能力,采用“编队组建、桌面推演、分组实训、编队合训”训建模式,将专业队伍建大、建强。依托培训基地,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指战员轮训、培训,开展恶劣环境心理训练、复杂危险环境适应性和灾害模拟处置训练,强化指战员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攻坚实战能力。
(四)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能力建设
按照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结合本溪实际,完善支队级轻型地震搜救队、舟艇轻型编队、山岳救援编队,优化编组编程,完善器材配备,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开展各类专业队伍演练不少于一次实战拉动演练,检验训练成效。开展山岳救援、水域救援、地震搜救、车辆破拆等特种灾害救援技术培训,逐步提升支队特种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完善与应急管理相关业务部门、重点行业系统和企业单位以及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的应急联动与协调机制。
(五)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装备建设规划、山岳救援队、水域抢险专业队、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进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建设、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地震救援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要求,以满足当前、适当超前为原则,着眼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抓紧配备专业救援装备。以满足《城市消防站建站标准》为整体目标,以专业救援队装备建设为抓手,根据本溪城市特点配备齐全消防车辆及个人防护、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备足灭火剂达到实战要求。
二是优化灭火车辆配备,实现灭火装备自动化。加大对配备处置各种高、新、尖车(船、机)和器材装备投入,加强举高喷射、灭火冷却、远程供水、化学洗消、战勤保障、通信指挥等作战单元车辆装备配备。优先配备智能化遥控自摆炮、消防机器人等高端灭火装备,实现远程灭火,最大程度减少对参战人员威胁。实现基本防护装备、罐类消防车统型,组织开展装备达标验收。
(六)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立足于打造与国家、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适应的战勤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在战勤保障队伍、人员编制调整的情况下,强化战勤保障队伍建设,以战勤保障科为中心,推进支队分级储备建设,构建起与“大应急”相适应的战勤保障格局。2021年起,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管理、运输、保障的工作。将战勤保障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充足,具备3小时内将1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作战前线,并具备72小时全天候提供遂行作战保障的能力。结合“全灾种”、“大应急”保障任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保障功能,2022年底前,承担后勤保障任务的保障人员不得少于25人;2023年6月底以前,本溪支队属于三类支队,建成其仓储面积不应小于4000平方米储备库;2023年6月底前,战勤保障至少配备1辆装载质量5-10吨,全轮驱动运输保障车辆;2024年底前,逐年不断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化装备建设,对现有超期服役的保障车辆进行逐年更新换代,并配备模块化大型装备物资运输平板拖车等保障车辆。不断构建完善保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实现“保障管理相协调、平时战时相结合、物保技保相配套、自保联保相统筹”的本溪消防救援保障网络体系,提升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总体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应急部门关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与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各类消防人员基本支出保障标准;要编制消防项目建设经费需求规划,加强保障装备建设、队站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需求。各县(区)政府要落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三)严格考核奖惩
各县(区)政府要把《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统筹好消防工作发展指标、重点建设项目与总体规划的关系,着力推进全市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各县(区)政府每年要与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严格组织督查考评,并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组织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制度,严格奖惩。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