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06 成文日期: 2015-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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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06 12:38:15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5〕1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

  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继续推进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进一步夯实创卫工作基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以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任务要求,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整治、居民区环境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建管结合,注重日常管理,全面改善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确保我市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1.道路建设。继续新建和改造城市主次干路,全面维修养护城市道路、桥梁、人行道板、条石,消除道路坑槽,保证道路设施完好,路面平整。结合道路新建改造,建设20个停车场,新增1000个停车泊位,启动城市停车系统建设。整治改造50条街巷路,做到有车行路、有人行路、有绿化、有果皮箱、有路灯、有排水、有标线。更新改造人行步道20万平方米,完善车行道、路灯、绿化景观、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东明、东芬、消防等道路渠化工程。

  2.环卫设施建设。所有主次干路、街巷路密闭式垃圾箱、果皮箱配置齐全,达到标准要求。努力消除居民区裸露垃圾站点,初步实现居民区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提高数量与设施标准。建设6座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套购置小型勾臂式垃圾车5台、勾闭式垃圾箱40个,购置密闭式垃圾桶1500个。将公厕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新建公共水厕3座,尽快取消城区内公共旱厕。建设改造50个环卫工人休息室。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面积,完善生活垃圾、粪便的密闭化收集运输体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3.园林绿化建设。全面启动太子河风光带建设,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新建10个微广场,进一步提升望溪公园、儿童乐园等城市公园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公园、广场、街边绿地的基础设施改造和修缮,提升绿化景观,整治设施容貌、环境卫生、绿化管护,新建改造绿地。绿化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治理裸露地面,拆违建绿、见缝插绿。

  (二)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整治城市“五乱”。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年活动,以治理乱占道、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乱悬挂等“五乱”为重点,强化综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露天烧烤、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停乱放、马路工厂、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重点区域和部位实现常态化管理。集中力量拆除历史形成的乱建,确保主次干路沿线不再发生新的乱建。开展车辆乱停放、城市“小招贴”专项整治活动,将整治重点向居民区推进,依法依规整治。市、区综合执法局联手,移动、电信部门配合,加大打击执法力度,彻底根治城市“牛皮癣”。加强道路遗撒和车辆带泥上路、二手车、“僵尸车”、电话亭占道等专项治理。通过整治做到28条主干路达标,32条次干路基本管控,街巷路加强管理。启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

  2.整治广告牌匾。清理拆除破损陈旧影响城市市容的广告牌匾、墙体广告、橱窗字画,整治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条幅布幔、护栏广告等,重点对人民路、峪明路、平山路、文化路等571块违法广告牌匾进行整治拆除。按照规范设置、一店一匾、示范引导、加快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主次干路两侧牌匾改造升级,年内要有1/2的主干路、1/3的次干路以及实行整治改造的街巷路完成牌匾改造升级工作。对主次干路两侧楼体侧面张贴的广告进行清理拆除。进一步规范公共标识,加强公交站亭、交通标志、路标路牌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不断改善市容市貌。

  3.整治建筑工地。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配齐摄像头,规范围挡,出入口部实施硬覆盖,设置冲洗设施。治理带泥上路、工地扬尘、道路遗撒,严厉查处未竣工拆除围挡设施、污水乱排放污染马路的违章行为。场内主要道路硬化,物料堆放整齐,暴露渣土覆盖,及时清运垃圾,达到环境整洁卫生。场外周边环境得到清理整治,达到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

  4.整治农贸市场。一是巩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果。重点做好划行规市、生熟功能分区、熟食品摊位“三防”设施、农药残留监测公示以及公厕管理、卫生保洁、活禽销售等项工作,做到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二是做好升级改造收尾工作。对已纳入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按照计划和标准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同时,大力整治厅室市场周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店外摆卖、清扫保洁等综合整治工作,保证秩序井然,道路交通顺畅,环境卫生良好。三是加强露天市场、早市、夜市、过渡性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开办单位主体责任和城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市场标志牌,合理布局,划行规市,严禁乱搭乱建、出槽占道经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保洁。各区政府负责开辟季节性农民菜市场,并划定区域规范管理。

  (三)开展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工程。实施“暖房子工程”308.97万平方米,与居民区环境整治相结合,配套推进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彻底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改造修建小区人行甬路、车行路。继续采取居民区整治与外部周边街巷路整治相结合方式,打好组合拳,提升环境整治区域的整体效果。大力推进居民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深化城区物业弃管小区的综合整治,推动居民区物业管理上水平,实现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2.综合整治居民区环境。以整治居民区违章建筑为突破口,集中打好拆除居民区违建战役。各区政府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整治计划,分期分批拆除乱建。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清理棚厦顶上、绿化带内的垃圾污物,修复破损路面,消除坑洼积水,整治乱堆放、乱扯挂、乱涂画、乱开荒、乱饲养,加强精品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市、区联手,联通、移动、电信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设置广告信息栏,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根治居民区乱贴乱画,突出抓好已综合整治居民区的监督管理。

  3. 专项整治废品收购站点。落实《本溪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深化整治工作。各区政府要重点拆除利用乱搭乱建从事废品收购经营的违章建筑,做到存在一处拆除一处;服务业、工商部门吊销其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大力压缩符合经营条件的网点数量,及时查处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停止新设站点审批。通过整治达到数量适宜、封闭经营、分类存放、环境整洁、统一牌匾标识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工作日程,细化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实行销号制,逐项推进工作项目,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学习新标准,提升新水平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市创卫办要加强组织培训,使各涉创卫单位相关人员尽快掌握新标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新标准内容,调整创卫工作的指标任务,全面加强各项专业卫生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创卫工作基础。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整治相结合,抓住源头,综合整治,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全市创卫工作要加强调度,强化督导考核。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检查,加强监督,推进落实。市创卫办要加强考核监督,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辟专栏,报道动态,宣传典型,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督促整改提高。要广泛发动,群策群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15年市直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项目明细表

2.2015年各区政府和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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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