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20-0003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1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公报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2020年第1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号(总第109期)
目 录
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关于本溪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关于本溪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20〕3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发〔2020〕4号)
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本溪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困难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我们勠力同心、迎难而上、开拓奋进,本溪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聚焦争先晋位,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培育壮大钢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主导产业,有力防控重大风险,保持了经济稳中有进、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9%,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7%;实际利用外资增长4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6%和9.7%。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重强抓”专项行动,干事创业氛围日趋浓厚
健全机制,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聚焦353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每月督查通报、每季集中推进、半年考核评估、全年总结表彰,确保了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到位。
强化督考,促进任务有序开展。将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邀请77名“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定期开展“点穴式”“精准式”督查,倒逼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担当实干,推动目标有效实现。各级政府树立“干”的导向,深入基层解难题,瞄准节点抓落实,完成了347项指标任务,省考评结果继续向好,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二)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产业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工业强市”建设成效明显。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落实市县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帮扶企业责任制,重点推进了143个工业项目加快建设,45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增“小升规”企业29户、“规升巨”企业10户。地方工业发展势头强劲,钢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采矿等重点产业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25.2%,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福耀集团、宇航矿业等企业达产达效,74户地方“小巨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8亿元、增长16.5%,占地方规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84.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药联制药门冬氨酸钾系列等5个产品获评省“专精特新”产品。地方规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6%,拉动规上工业增长4.1个百分点;实现税收22.5亿元,增长14%。
钢铁及钢铁精深加工产业优势凸显。支持北方恒达物流园、5号高炉改造等项目加快建设。本钢克服高炉集中检修等不利影响,保持主要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全口径税收增长22.3%。全面加强地企合作,本钢采购地方铁精粉360万吨、增长9.9%。废钢铁产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溪湖区废钢铁产业园晋升为全国首家国家级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建发集团、吉和源二期项目建成运营,积蓄产能400万吨。全年向本钢供应废钢铁45万吨、增长44.8%,实现全口径税收1.4亿元。银龙预应力棒线材、金桥焊材、鑫众达轧辊、辽冶轧辊、聚鑫达铸造等项目达产达效。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现突破。上海绿谷全球首例治疗老年痴呆症的国家一类新药GV-971获批上市,韩国大熊制药铝镁混悬液、中海康注射用前列地尔乳剂获批新药证书,同仁堂药业林下山参冻干粉等3个品种获批国家保健食品证书,辽宁三生血液透析浓缩液等医疗器械获批Ⅲ类注册证书。推动上海绿谷、沈阳开普、日本卫材仿制药基地、桓仁国药中金龙参等项目建成投产并释放产能,辽宁成大疫苗、上海医药ADC抗体药物等项目加快建设。好护士药业成为辽宁首个生产配方颗粒的本地企业。中国罕见病联盟首个创新药物成果转化基地落户药都。高新区技工贸销售收入达130亿元、增长63%,其中医药技工贸销售收入85亿元、增长42%。全市有27户医药企业销售收入超亿元,7个医药单品种销售收入超亿元,13户医药企业纳税超千万元。
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省23条、市19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超过3亿元,降低民营企业用电成本600余万元,以降成本的“组合拳”,更加有力地推动了龙山泉啤酒、木兰花乳业、龙宝参茸、东铄新材料、工具公司等民营企业做强品牌、拓展市场、发展壮大。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连续三年每年新增100亿元,全年对民营企业贷款新增120.7亿元。新增市场主体1.5万户、增长13.5%,新增“个转企”447户、增长62.4%。
(三)推进文旅、贸易服务业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文旅兴市”发展成果丰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初见成效。桓仁县获评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同江峪村进入全国乡村旅游300强。积极推进水洞旅游集团与全国最大旅游央企华侨城集团合作。有规模的赏枫游景区、温泉度假区、滑雪场已经增至23个,新建、扩建特色民宿11个,深度挖掘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项目4个。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温泉康养本溪高峰论坛、国际枫叶节、冰雪节等活动。全年接待游客4941.4万人次、增长15.6%,旅游总收入389.3亿元、增长18.6%。
旅游产业品质提升。文旅产业再添新名片,漫谷小镇、枫林谷房车露营公园、小市一庄二期等精品景区建成运营;虎谷峡、大冰沟、关山湖等重点景区完成改造升级;熙康云舍、芳华龙宝康养小镇、大峡谷冒险公园、云山滑雪场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明长城遗址、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东北抗联红色教育基地等项目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强化,本溪获评“2019年最受旅行者满意的中国旅游目的地”等殊荣。
国内外贸易平稳发展。支持百余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加进博会等展会,不断拓展进出口市场。万达广场、富虹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实现稳定运营,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4家。五女山米兰酒业窖藏冰葡萄酒等7户企业产品荣获“辽宁礼物”称号,华联商厦被认定为辽宁农产品销售领军企业。
(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功能不断提升
“生态立市”战略稳步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向,深入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在全省率先组织“生态立市”立法,推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6.31%,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9天、达标率87.4%,列全省第二位。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省考核要求,列全省第二位。主要污染物指标提前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
生态治理成效显现。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和农村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提升。本钢投资4.45亿元,完成环保改造工程22项。完成燃煤锅炉取缔、提标改造任务。大力推进太子河流域污染治理,重点完成彩屯河黑臭水体等整治工程,启动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解决了观音阁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隐患问题,保障了全市饮水安全。营林造林12万亩,开展“五矿共治”,压减矿权19个,完成矿山生态治理3158亩。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615件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整改完成率97.9%,回访率41.5%。“大棚房”“违建别墅”及高铁沿线外部环境隐患等专项整治任务按时销号。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田桓铁路开通运营,结束了本溪城区与桓仁县不通旅客列车的历史,直接带动沿线17个乡镇加快发展。全省最长的集本线凤鸣山隧道建成通车,解决了桓仁县东部交通瓶颈问题。维修改造了滨河北路、文化路、振平路等城市道路,建成宏峪过街天桥。改造城市供水管网42公里,完成南芬城市供水工程,南芬城区4万居民喝上了观音阁水库优质水。改善了歪头山5800多户居民的饮水质量。改造供暖管网94公里,新增清洁供暖面积180万平方米。
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深化“城市管理年”活动,巩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统筹推进了40个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提前完成791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认证近万户、累计完成4.79万户,解决“回迁难”问题1172户、累计解决2436户。采取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重点区域停车收费等措施,有效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开发推广城市管理“市民通”APP。打造了永胜社区、东明路、望溪公园等一批示范社区、示范路、示范公园,“城市双修”取得进展。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19万亩,林下参保护面积达到80万亩。二棚甸子镇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本溪县裕祥明、吉膳家分别建成省内最大的食用菌和南方蔬菜生产种植基地。桓仁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销售收入增长7%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26户,家庭农场达到90个。
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率100%,土地流转总面积10.5万亩。完成27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颁证工作,整合资金3200余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54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全国推广,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6个,枫林谷成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森林体验基地试点。
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287个行政村全覆盖,104个村实现整村整洁。新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3处、受益1.7万人。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57项、184.2公里,省级抽检合格率100%。在全省率先完成34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成农村户厕1758座,16个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85%。甬子峪、老黑山获批国家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平村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
(六)全力招商引资上项目,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飞地经济快速发展。深入落实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将飞地项目、飞地园区建设纳入县区考核体系,提升工作实效。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都有飞地项目开工建设,7个飞地园区共引进飞地项目67个、总投资100.3亿元,有20个项目已建成,完成投资24.7亿元,进一步增强了县区经济实力。
项目引进成果显著。突出项目为王理念,以“项目引进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三拜访”,借助商会招商、钢地联合招商,开展闽商本溪行、北京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签约引进五寰机械制造、博森医疗等项目230个,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233.6亿元,当年开工建设104个。
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深入落实市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项目工作机制,推进435个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加快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301个有税源项目带动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工业投资占比54.7%,比上年再提高2.5个百分点,特别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分别达40%和6.3%,比上年再提高5.6和0.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比67%,比上年再提高6.6个百分点。
争取政策资金取得成效。落实中发37号、财预134号文件精神,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整为推荐站点工作取得突破;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桓仁核电作为全省唯一内陆核电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被列为省高速公路建设重点项目,桓仁支线机场、溪田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年向上争取老旧小区改造、独立工矿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项目资金21.2亿元。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展活力持续释放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将9项审批事项下放至本溪桥北、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3550”改革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直接取消证明事项259项,“减证”占比46%。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初步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与省“8890”平台对接运行,受理群众诉求5.27万件、办结率98.5%。同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保护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率先在全省完成了药品监督体制改革。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48名项目管家全程跟进服务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问题2500余个。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要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暨第二批群众办事难问题”“政府失信行为”等专项整治,通报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47起,曝光典型案例22起,追责问责47人。341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服务,平均“不满意”率0.47%,比上年再降低0.43个百分点。
国企改革攻坚取得新进展。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关闭和改制468户,安置职工4.5万人,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僵尸企业”8户。完成本溪银行薪酬制度改革。辽东水务、水洞旅游集团、本溪水泵等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启动了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18户市属重点国企上缴税金增长14.1%。
科技创新水平逐步提升。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148户,转化科技成果70项,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突破6亿元。争取省科技直投、科技重大专项等资金9000余万元,铁选尾矿综合利用和中药大品种开发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本钢与中科院金属所、东北大学等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不断深入。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98.2亿元,增长18%。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落实扶贫资金5700余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18个,教育扶贫资助学生1240人,安置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155人。大病集中救治1239人,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支付比例提高到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65%。全面完成1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新排查的21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社会保障坚实有力。保持民生支出只增不减,民生支出增至75.5%。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2万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军转干部和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满意率10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33元。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两县每月分别提高190元和180元。城市、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0%和12.4%。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两癌”免费筛查惠及2万余名妇女。养老机构数量增至144家,床位达到11046张。南芬区作为全省唯一的民政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通过了国家评估。全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4亿元。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113所学校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8.4万名学生自愿参加。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完成十二中、实验中学2个教育集团核心部分组建。推进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实质性合并。“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可以提供6类中医药技术。建成村级文化广场31个,开展公益惠民等演出32场。成功举办国际山地自行车挑战赛、万岁山滑翔伞锦标赛等8项体育赛事,维修安装群众健身器材1054套。
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影响,进一步增收节支,压减一般性支出12.7%,保障“三保”支出,实现了收支平衡。千方百计保证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偿还了政府到期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稳步推进,公检法司联合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涉国家公职人员欠款清收、农信系统不良贷款清收均取得实效,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剑”追逃行动综合成绩全省排名第一。坚持“周二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不断深化“平安本溪”建设,切实抓好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圆满完成了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任务,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年来,我们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清廉本溪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320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245件省市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复。同时,我们还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认真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人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审计、妇女儿童、残疾人、民族宗教、外事、机关事务、档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各位代表!2019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总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创新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向驻溪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中省直驻溪单位,向一直以来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工作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经济发展质量不高,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快,生物医药、文化旅游新兴产业对经济支撑作用还不强,大项目、好项目少的问题仍然突出。二是营商环境不尽完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三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地方财力严重不足,政府偿债压力巨大,防风险任务异常艰巨。四是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民生领域还有很多弱项短板,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五是部分干部仍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既要高度重视、保持定力,更要坚定信心、全力解决。我们一定要看到,本溪振兴发展积极因素加速积聚,三大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稳”的基础更加巩固;有效投入持续增多,“进”的动力更加强劲;营商环境加快优化,“好”的保障更加坚实;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优”的实效更加突显,特别是全市上下政通人和,干事创业更有劲头。我们相信,全市一条心,下好一盘棋,一定能够抓住发展机遇,发挥最强优势,战胜困难挑战,以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力谱写本溪振兴发展新篇章。
二、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之年。新的一年,我们要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
今年,全市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体现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任务落实上,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中,集中精力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们要坚持稳字当头,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逐一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性定量指标、逐一盘点“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凝心聚力抓发展,不断壮大实体经济
举全市之力服务本钢,加快发展钢铁及钢铁精深加工产业。继续支持本钢实施混改,推进北方恒达物流园项目投产达效。加快推进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建设,废钢铁加工量力争突破200万吨。坚持壮大骨干企业与培育主导产品并重,推动民盛智能橡塑机械、聚鑫达机械制造、四野铸业、正兴车轮、亿通管业、鹤腾科技等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支持服务矿山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机械轧辊、金属带锯条等优质产品开拓市场,增强产业深度和广度,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举全市之力建设药都,加快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把服务存量企业放在至关重要位置,推进华润三药、药联制药、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示范工厂、国药中金龙参、上药人参精深加工等企业释放产能。力争辽宁博鳌、三生制药、中海康、圣元药业、参中堂、龙仁堂等一批企业新项目早日投产。推动成大人用疫苗、上药ADC药物中试及生产、爱尔创、熙峰药业三期、鑫康达医疗器械等项目加快建设。推进上海绿谷、格瑞仕特等技改项目开工建设。依托上海绿谷糖类药物研究中心和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实力,打造东北地区脑健康研发中心,建成国内知名的脑健康产业集聚区。着力解决制约高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全市率先推行“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高新区竞争力。
举全市之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发展文旅产业。编制完成《本溪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旅游发展内涵,坚决打好“七张牌”。打好水洞牌,有序推进水洞旅游集团与华侨城集团央地战略合作,完善水洞产品业态,打造极具竞争力的旅游龙头企业。打好枫叶牌,打造关门山、老边沟等精品赏枫线路,推动大冰沟、虎谷峡等景区晋升4A级,枫林谷二期项目加快建设。打好温泉牌,推动熙康云舍、天著温泉中心、汤沟小运河酒店早日建成运营,推进芳华龙宝康养小镇、久居天泉民宿等项目加快建设。打好冰雪牌,促进同泉、东风湖等冰雪旅游项目提质升级,推动天著滑雪场项目开工建设,云山滑雪场二期加快建设。打好长城牌,启动清河城长城保护修复工程,争取纳入国家明长城保护范围。打好红色旅游牌,整合红色遗址资源,精心规划东北抗联等红色旅游线路,成立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推动两县革命老区建设。打好文化牌,重点推进五女山景区申报5A级、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文保工程加快建设。大力推进铁刹山东北道教发祥地建设,启动文创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同时,推进四方台旅游景区建设,搭建平台促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销售,继续加强旅游推介宣传营销,办好文旅节、枫叶节、冰雪节等品牌节庆活动,不断提升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
狠抓贸易加快发展。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做大假日经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搭建经贸合作平台,为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创造条件。全力支持本钢等重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促进我市进出口贸易回稳向好。
狠抓招商引资上项目。聚焦项目为王持续发力,继续发扬“四千”“五皮”精神,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积极发挥驻溪商会和溪商作用,用好沈本一体化、泰本对口合作平台,开展全员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特别是以深耕日韩为重点,洽谈引进一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落户高新区,全年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好于上年水平。高质量发展飞地经济,实施飞地园区三年建设规划,争取资金和土地利用指标支持飞地园区建设,引进更多高质量飞地项目,今年所有的乡镇和街道必须有项目落户飞地园区。滚动推进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310个,总投资90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73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0个、总投资826亿元。重点确保100个以上工业项目开复工,其中30个以上项目竣工投产。
狠抓“十四五”规划谋划和政策争取。紧密衔接中发37号文件、财预134号文件政策举措,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争取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范围。重点抓好项目谋划包装,突出智能化改造、绿色制造推广、生物医药产业化等领域,全力争取国家振兴东北转移支付资金、国家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等支持。争取桓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作为推荐站点,纳入新一轮《辽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开展项目立项等工作,力争明年开工建设。推进桓仁核电、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桓仁支线机场、溪田铁路电气化提速改造等重点储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实施。积极争取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政策支持。
(二)紧盯目标抓攻坚,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向,深入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落实《本溪市生态立市专班推进工作方案》,推动“7项生态立法项目”工作,推进“四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建设,建立指标体系,启动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完成桓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任务。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完成本钢2座高炉提标改造等任务,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继续保持85%以上。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落实河长制,重点推进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打好青山保卫战,完成营林造林6万亩。深入开展“五矿共治”,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大力实施北台铁矿等矿山治理工程,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800亩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加快危废产业园建设。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防贫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强化城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鼓励和扶持建立农村合作互助组织。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年收入5000元以下的已脱贫人口重点监测、精准帮扶,实现持续脱贫、稳定脱贫。大力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实施逐户对账销号,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应对财政支付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支出规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渠道统筹各类资金,保障“三保”支出。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严防违约事件发生。积极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预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久战,巩固来之不易的稳定发展成果。
(三)推进改革激活力,加快集聚发展动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共享数据平台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消防工程审批验收服务流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加快推进“证照分离”等改革,彻底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继续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不动产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使简政放权取得更实效果。
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要求,继续坚持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制度,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办事难、执行难、政府失信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的国家公职人员。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把本溪打造成为东北营商环境最优的地区,让所有本溪企业安心、舒心、放心发展。
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积极推进国资国企重组整合,做实行业控股集团。有序实施市属国企混改。推动本溪客运集团运营机制改革。推行外部董事选聘制度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加快处理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加速推进本钢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确保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任务。引导中小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实现“个转企”400户、“小升规”20户、“规升巨”5户。
坚持推动创新发展。依托沈阳药科大学、辽科院等驻溪高校优势学科,联合省内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重点支持好护士药业中药大品种开发等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氛围,着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成交登记额、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引进人才数量等重点指标稳定提升。
(四)统筹兼顾强弱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优化。稳定粮食、蔬菜生产,抓好“菜篮子”工程,稳定生猪市场供应,确保猪肉价格平稳。推进特色农业和“一村一品”建设,发展林下药材和山野菜、干坚果经济林基地3万亩以上,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江南水镇民宿田园综合体、恒源堂梅花鹿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全市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稳定在120户左右,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以上。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全国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个以上。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以主要公路和核心景区周边乡村为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力争9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洁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多规合一”。调整太子河新城和新溪湖·印象建设规划,制定《本溪市综合立体交通网(2021-2050年)规划》。实施张家河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采用PPP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巩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统筹开展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建反弹。大力抓好占道出店经营整治等工作,着力解决“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和“回迁难”问题。实施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扩大城市管理“市民通”APP应用范围,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五)不遗余力补短板,继续增进民生福祉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9%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抓好社会保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省定水平。推广南芬区国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就医支出。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城镇小区按国家标准配套幼儿园,提高公办园率和普惠率。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立市级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办学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四医”联动。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全面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的城市医联体和本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落实文化惠民各项政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以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业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从严公共安全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枫桥经验”本溪样板,实现更高品质的“平安本溪”。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大信访减存控增力度,妥善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切实抓好交通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全面做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执行验收,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军地团结协作,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共建、人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面抓好审计、妇女儿童、残疾人、民族宗教、外事、机关事务、档案等工作。
围绕群众所需所盼,今年要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帮助3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兜底帮扶。二是完成新溪湖大桥建设,改造紫金路、振工路、重型路等城市道路,打通唐家路延伸段,改善市民出行条件。三是多措并举缓解主城区“停车乱、停车难”问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有偿错时开放,新建改建停车场地100处。四是打造旅游环线,实施本宽线桥头大桥至喜鹊岭段维修改造工程,新建及维修改造农村公路82.6公里。五是新建改建村文化广场32个。六是下决心推动解决百姓就医难、住院难问题,对因医保资金问题无故拒收患者的医疗机构坚决进行查处。七是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种病用药医保报销50%以上。八是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公交车质量,新增公交车300辆以上。九是维修改造主城区老旧小区48个,完成棚户区改造420户。十是实施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改造农村饮用水工程149处。
(六)担当作为抓落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本溪高质量发展。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政府工作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本溪贯彻到位,确保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依法行政守规矩。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全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带头严格守法、公正执法,始终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坚持言必信、行必果,凡是政府做出的承诺,都要坚决兑现,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践行宗旨解民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难心事当作自己的事,一件一件办实办成办好。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回迁难、停车难、办事难等突出问题放在心上,敢于碰硬、真刀真枪加快解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真抓实干提效能。坚决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把主要精力用在抓经济发展上,用在抓项目建设上,用在抓招商引资上,用在补齐民生短板上,切实强化“干”的导向、落实“干”的行动,干好政府的活,办好百姓的事。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理直气壮为干事成事者撑腰鼓劲,对庸政懒政者严肃问责。
清正廉洁树形象。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公共资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守住行政底线,不越制度红线。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中培养正气、树好形象。
各位代表!发展不止步,奋斗不停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加快推进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本溪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关于本溪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福全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2019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增长9.7%。
“六稳”向好态势不断巩固加强,三次产业占比结构持续优化,稳中有进步伐坚实有力。
——就业稳中有增。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1万人。
——金融运行平稳。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27.2亿元,比年初新增贷款138.1亿元,同比增长9.9%。组织开展“金融拉练”“政银企”对接,为20户企业解决融资需求9.31亿元。扶持企业上市融资,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累计实现股权直接融资4000万元,10亿元药都三期债正式获批。金融领域风险总体可控。
——投资稳定增长。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民营经济投资增长7%左右,占比67%;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8%左右,占比6.3%;医药和医疗器械投资增长8%左右,占比6.2%。同时,新开工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73个,增长24.7%,占比58.7%。
——外贸份额全省占比稳定。30项辽宁自贸区经验实现复制推广。新成立外贸企业20余家。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搭建对外开放平台,组织30家企业参加第126届广交会、辽宁跨国采购会等6个境内外展会,签约额近亿元。为企业争取进口贴息资金314.2万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完成4341万美元,同比增长42%。
——市场预期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5万户、增长13.5%,新增“个转企”447户、增长62.4%,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二)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聚力“争先晋位”,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实体经济不断壮大。改革创新持续发力,发展后劲动能充沛。开放合作力度加大,对外平台效应显现。
2.聚力绿色发展,全面全方位振兴谋定新方位。坚持顶层设计,“生态立市”战略全面启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生产全力推动。坚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
3.聚力城乡统筹,综合承载力建设呈现新气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城市管理完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
4.聚力富民惠民,保障和改善民生展现新担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安排
(一)2020年发展环境展望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翻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还是统筹谋定“十四五”振兴发展大局。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动力减弱,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从省内环境看,全省经济将延续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运行态势,辽宁经济走出最困难时期,正步入平稳健康发展轨道。从我市环境看,产业结构调整思路更加清晰,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发展基础逐步夯实,政策措施不断落地见效,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二)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安排建议
1.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6%左右。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3%左右。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增长8%左右。
4.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0%左右。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6%左右。
6.城镇、农村常住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9%以内。
(四)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
1.保持战略定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三大战略实施,推动本溪高质量振兴发展,是对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化和行动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的奋斗目标,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努力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实现“争先晋位”、走在前列、率先跨越!
2.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攻坚战。建立企业债务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打好碧水攻坚战。扎实推进净土攻坚战。
3.注重质量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绿色钢铁产业。支持本钢绿色化改造、扶持钢铁企业技改升级。加大服务本钢力度,持续加强本钢、地方合作配套。抓好存量实体经济运行。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培育壮大文旅产业。编制完成《本溪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打造本溪全域旅游环线。坚决打好水洞、枫叶、温泉、冰雪、长城、红色旅游、文化“七张牌”。
4.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深化“项目为王”理念,做精做细“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切实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县区领导包保项目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服务,推进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投产项目加快达产。全年计划推进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310个,总投资90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73亿元。推进100个以上工业项目实现开复工。
5.深化改革创新,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产业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统筹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入。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6.扩大开放合作,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落实沈阳经济区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泰本合作。全力推进招商引资。2020年飞地项目100%覆盖全市的乡镇、街道。狠抓援疆任务落实,加强对口支援合作交流。
7.突出功能提升,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巩固城市综合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全力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8.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预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养老服务。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加快实施“厕所革命”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多措并举推进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9.聚焦全面振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标对表中发37号、财预134号等国家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措施,顺势借力政策导向拉长长板、补齐短板、推动振兴。
关于本溪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解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落实“三抓三促”工作为主线,坚定不移贯彻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对标清廉本溪建设要求,抓主业尽主责,当主力争主动,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高质量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特别是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在“三保”支出压力加大、政府债务风险较高、暂付款消化任务较重等多种因素叠加的影响下,始终把保工资放在首位,消化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应对了刚性支出特别是人员性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的特殊情况,全年实现了收支平衡。按时偿还了到期政府债务,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争取企业养老金上级转移支付和中央调剂金等支持,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保障了全市正常运转和大局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5,645万元,同比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505,605万元,增长6.4%;非税收入170,040万元,增长12.6%。剔除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导致的税收减收7亿元之后,可比口径增长19.2%。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49,648万元,同比增长8.9%。
3.全市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5,64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9,648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359万元,增长8.5%,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955,1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9,935万元,增长1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1,955,10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173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243,675万元,增长12.3%;非税收入87,498万元,增长12.2%。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月累计增速图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59,294万元,增长20.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7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294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9,648万元,下降34.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0,749万元,增长0.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9,64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0,749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643万元,下降51.3%,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303,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621万元,下降42.7%,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03,83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098万元,下降48.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9,396万元,下降59.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10万元,增长85.6%;彩票公益金收入3,015万元,下降27.2%;污水处理费收入5,684万元,下降3.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914万元,下降4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241万元,下降66.4%;债务付息等支出13,398万元,增长0.4%;其他支出4,542万元,增长26.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09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914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依据企业财务报告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按照年度企业净利润的15%或国有股权的股利、股息计算收入,相关支出安排坚持收支平衡原则。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5,81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165,629万元,全市国有盈利企业缴纳收益188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5,817万元。其中:落实上级政策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等支出146,9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805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6,647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4,264万元,补助下级和结转下年支出42,38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89,575万元,同比增长0.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44,151万元,增长0.1%。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5,424万元,累计赤字665,802万元,主要是争取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弥补了当年收支缺口。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90.6亿元,其中:政府债务284.6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298.3亿元之内,低于限额13.7亿元;政府或有债务6亿元。
市本级(不含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0亿元,其中:政府债务205.3亿元,政府或有债务4.7亿元。
(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2019年,全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3.2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方面33亿元,科教文卫事业6.9亿元,基层公安司法系统经费0.9亿元,交通建设方面1.9亿元,农林水事务6.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7亿元。争取国有资本预算“三供一业”上级补助14.3亿元。
二、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开源节流并重,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1.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9%,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4%)6.5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第二位。剔除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导致的税收减收7亿元之后,可比口径增长19.2%。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对接国家、省扶持政策,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63.2亿元,财力性补助资金31.8亿元(其中当年争取的阶段性补助5.7亿元),中央和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39.4亿元。争取新增债券11.4亿元、再融资债券36.4亿元,在节约利息支出的同时,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刚性支出需求。
3.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压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全口径减收17亿元,其中:全口径税收12.8亿元,社保费降费4.2亿元,直接减少全年财政收入7亿元。通过综合施策弥补预算收支缺口,全市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2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6亿元,压减一般性支出12.7%,压减“三公”经费支出3%。
(二)激发内生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落实全市重点工作部署。助推“工业强市”战略,筹措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辽宁参中堂健康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智能橡塑机械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鑫暾生物热电联产项目等。助推“文旅兴市”战略,整合资金4.1亿元,重点支持对外旅游宣传、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开发等全域旅游发展。助推“生态立市”战略,统筹资金4.9亿元,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支持天然林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保护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淘汰燃煤小锅炉、大气和水体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服务企业年”,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大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年完成2.5亿元,其中市本级1.3亿元。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强化清理偿还拖欠工程款的主体责任,全年完成2.8亿元,其中市本级1.6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府缴费”、“互联网+政府采购”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全市政府采购完成4.1亿元,增长4.4%。其中:中小微民营企业占80.4%,小微企业占中小微民营企业的88.8%,达到省考核目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9个,年均减收1.7亿元,切实以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高质量发展“加法”。
3.让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实现连续15年增加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涉及退休人员31.9万人。城乡居民低保救助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622元/月和6,004元/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933元/月和751元/月,救助资金覆盖3.6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2.5亿元,惠及58万城乡居民。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发放价格补贴资金1,300万元,惠及24.5万人,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统筹各类资金29.4亿元,稳步推进早期棚改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牛心台国有工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民生重点项目,大力支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以及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三) 主动担当作为,有效防范各类重大风险
1.财政支付风险应对有力。将“三保”工作摆在首位,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始终,坚持“点对点”调度、“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动态监控,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范账户管理等措施,多渠道整合盘活财政资金,实现了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同时,全力以赴推进清理规范暂付款工作,制定五年消化方案,建立定期调度和预警监测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坚决杜绝新增。全市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5亿元,市本级当年没有发生新增暂付款。
2.债务风险防范有力。加强全口径债务“闭环”管理,建立隐性债务风险预警“日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遏制了隐性债务增长趋势。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争取再融资债券36.4亿元,贷款展期16.9亿元,借新还旧11.5亿元,财政资金偿还16.6亿元,停息挂账2.9亿元,通过“借用还一体化”和“一债一策”方式偿还21.9亿元,稳妥化解偿还到期政府债务106.1亿元,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3.养老金发放兜底有力。持续加大争取省以上财政补助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资金65.9亿元,比上年增加34.9亿元,增长114.8%,占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09.8亿元)的60%,其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26.5亿元、中央养老保险调剂金27.4亿元、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12亿元,有效保障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脱贫攻坚保障有力。落实精准扶贫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47户、农村户厕改造3,740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建成村内道路345.2公里、桥梁27座,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9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41个。同时,规范惠农(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累计发放资金18.8亿元,受益群众达29万人,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场48个,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各类扶贫资金18.6亿元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做到了全额及时拨付。
(四)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重点,健全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市本级预算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和方法。从坚持“三保”优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和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着手,严格执行支出保障顺序,突出重点促进振兴发展,依法依规编制2020年预算。研究制定我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政府预算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实行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推动政府花钱更趋科学化、精细化、公开化。
2.政府采购监管上了新台阶。依托“互联网+”行动,通过政府采购网络系统升级,实现了由采购计划审批制向采购计划备案制的转变,简化了政府采购流程,突出了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了政府采购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财政资金管理取得新成效。深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为突破口,利用电子化手段,通过资金运行状态监控、凭证流转监测和业务数据展现,实时动态监控市县(区)所有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流向和收支余额库款情况,从技术手段上确保财政资金流程安全。严格政府项目管理,全年审核政府项目258个,审定额6.8亿元,审减率达11.7%,有效节省了财政资金。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悉心研究理财之道,倾力推进财政改革,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财税增收的经济基础薄弱。我市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单一、实体经济发展缓慢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导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状况难以改善。另一方面,支出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加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重执行、轻预算”的观念依然存在,编制预算时论证不充分、项目不细化,执行中变更追加支出的意愿强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意识树得不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为抓手,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定不移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全力支持本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财政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五个原则:一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科学测算收入预期目标,按照财力规模分配资金,审慎稳妥编制预算。二是统筹各类收入来源,非税收入除安排人员工资、执收成本和计提偿债准备金之外,剩余部分按照财力管理。三是严格审核人员和基本运转支出,既不重不漏、又压缩规模,坚持“低标准、保基本”,坚决不锦上添花。四是严格审核项目支出,上年项目预算全部推倒重来,根据实际需求重新测算。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围绕年初支出需求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上级专项资金解决城市建设需求问题。五是严格落实偿债资金,各项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计提偿债准备金,应由各项目单位筹集的偿债资金必须确保全部落实。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经税务部门测算和汇总县区预算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96,000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36,782万元,增长6.2%;非税收入159,218万元,下降6.4%。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情况图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43,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情况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788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81,780万元,同比下降0.4%,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661,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62,055万元,增长12.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补助支出等,支出总计1,661,66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25,880万元,同比下降1.6%。其中:税收收入238,380万元,下降2.2%;非税收入87,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3,2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94万元,增长17.1%;教育支出60,193万元,增长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74万元,下降12.7%;农林水支出11,227万元,增长20.4%;城乡社区支出12,134万元,下降4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25,88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3,219万元,考虑补助上解和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9,830万元,增长43.1%。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79,694万元,增长9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317万元,下降73.4%;污水处理费收入6,400万元,下降1.3%;彩票公益金收入3,741万元,增长24.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4,155万元,增长1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7,842万元,增长6.6%。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9,83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4,155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7,969万元,增长47%,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216,39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2,334万元,增长37.2%,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16,39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6,769万元,增长46.8%,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1,134万元,增长53.2%。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9,99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经营收益1,193万元,上年结转18,805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998万元,其中: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8,817万元,调出资金1,18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623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597万元,调出资金1,02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13,081万元,下降0.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94,697万元,增长0.1%。基金收支差额部分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计划争取中央调剂金支持。
四、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抓项目建设,解决制约我市财力增长乏力的根本问题。一是巩固做强存量财源。坚持“工业强市”发展目标,积极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推动存量企业“上规升巨”。支持本钢和地方企业深度融合,做优做强支柱财源。继续深入推进药都发展,支持重点医药企业优质产能加快释放,加速医药科技成果在药都转化。二是快速培育增量财源。坚持“项目为王”,全力以赴抓项目,抓“飞地”园区,通过聚集产业项目,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竞争力较强、附加值较高、税收贡献大的接续产业。推动招商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形成税收。
2.抓收支管理,解决当前财政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制定压实税收、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年度征收目标,按收入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征管部门。二是深化税务、财政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监控,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缴程序,实行非税收入“封闭式”管理。三是持续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支出审批管理,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确需支出的,严格履行预算外追加的审批程序。四是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优先支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深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把钱花在刀刃上。
3.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解决城市建设发展资金来源的问题。一是牢牢把握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机遇。贯彻落实“中发37号”和“财预134号”文件精神,围绕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编制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编制项目,力争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和事关本溪振兴发展的好项目,加大项目落地实施力度。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在国家严控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背景下,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按照国家“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市情特殊性研究,做准做实项目储备,主动做好项目申报对接,全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4.抓精准施策,解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物质保障问题。一是着力防范财政风险。坚决遏增量、控存量,落实“一债一策”,加快制定化债方案和预警地区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进一步完善确保“三保”不出问题的机制,加快规范消化暂付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继续加大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的力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统筹、监管责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落实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支持乡村建设。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推动政府绿色采购,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5.抓制度体系建设,解决财政管理水平提升的问题。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市与县区财政体制调整,加快建立规范明晰的市与县区收入分配体系,形成全市上下“共谋经济发展、做大财源蛋糕”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综合运用财政各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各类大数据库,加强综合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四是完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全程管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6.抓规范管理,解决当前政府运行效能和机制短板问题。一是推动控股集团实质运营,参照省直和其它地区做法,尽快建立完善企业制度,发挥运营融资建设功能。二是加快盘活处置行政事业资产,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教育系统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契机,认真清点“家底”,统筹整合,优化使用,腾挪出一部分闲置资产加以盘活处置。三是针对差额及自收自支身份人员保障范围不清的问题,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市编办、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动,明确兜底保障的标准和范围,以及拖欠人员工资和其他各类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将参公、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身份人员全部纳入人社部门审核范围,统一管理。
各位代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市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多下功夫,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切实做好明年财政工作,为新时代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基本原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6.结余资金。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8.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财政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9.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10.上解支出。下级财政直接划解上级财政的款项。包括财政体制调整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
11.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3.置换债券。是指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后,债务规模没有变化,但是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债务利息成本降低,有效缓解当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14.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债务以及或有债务总称,既包括地方政府必须偿还、有偿还义务的地方政府债务,还包括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形成的或者有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
15.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即通常所说的地方政府债务,又称“一类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16.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二类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17.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三类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
18.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19.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20.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2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指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同支付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法,支付到商品或货物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24.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电子签名取代传统人工签章,以电子凭证替代纸质凭证,变银行网点传统柜面为电脑上自助柜面,预算财务人员只需在办公电脑上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资金支付。
25.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26.“飞地经济”。“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按飞地建设的投入方式,可分为:飞出地投资型,即由飞出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飞入地投资型,即由飞入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两地共投型,即由两地按照协议共同分担基础建设投入。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本政发〔2020〕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市政府成立本溪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各县(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普查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普查设备投资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的协调保障工作,协调制定有关普查经费保障的政策;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现有的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三)选调普查人员。县(区)、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善于沟通、熟悉当地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稳定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做好经费和物资设备保障。根据人口普查的任务量、部门分工、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级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和设备购置申请立项工作,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列入相应年度财政保障范围和当年投资计划,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多渠道,采用多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号召社会公众和组织关注、支持人口普查,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本溪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世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胡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雪冰 市统计局局长
杨新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 晶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 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昕 市公安局副局长
耿 伟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关 群 市自然资源副局长
布少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纪俊鹏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王 翚 市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樊彩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左 帆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司增军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刘 亮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宏伟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亚军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建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永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振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 伟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副局长
纪延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吕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高正平 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鲁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姜永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潘广新 辽宁省统计局本溪调查队队长
邢默然 市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樊 军 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乃杰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董振辉 本溪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刘世勇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佳玲 本溪车务段党委办公室宣传助理
刘君亮 本溪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副团职干事
唐世海 武警本溪支队人力资源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纪延妍兼任。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
本政发〔2020〕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强化企业开复工服务
1.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确保正常开工开业。按照市政府的开复工时间及相关要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按照属地化原则,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审快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营商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3.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贷款期限和结构重组、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维持企业融资规模稳定,必要时增加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适当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减轻企业财务负担。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4.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5.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25%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6.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全力满足相关企业和单位在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疫情防控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7.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紧急资金需求时,积极为其争取省担保集团3亿元应急转贷资金。积极争取省设立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贷款资金,充分利用省首批国开行20亿元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医疗救助、物资采购、应急设备购置等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相关的用途。利用好省支持“飞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区域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坚持特事特办,实行“容缺审批”。立项、规划、土地、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审批部门要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启动“不见面”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8.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扎实开展“金融助振兴”活动,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政策向上争取和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线上服务平台作用,通过远程服务等形式,为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针对性制定融资方案。各银行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保障企业资金供给,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9.建立防控疫情外汇政策绿色通道。驻溪银行在市外汇局指导下可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境内外支援疫情防控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市外汇局报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本溪市中心支局)
三、稳定职工队伍
10.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1.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特殊困难的再延长1-2个月。对旅游、住宿、餐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四、减轻企业负担
12.纾缓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中小企业,由企业向主管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缴费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不影响企业享受现行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溪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2020年,冰雪旅游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返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5.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6.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各县(区)要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面临暂时性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支持,其中对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的小微企业要予以重点支持。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根据各县(区)相关政策实施和财政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综合保障
17.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积极组织蔬菜和畜禽等生产,推动相关饲料、屠宰、加工企业加快复工生产,投放库存玉米,保证养殖业生产需要,增加肉蛋奶供给。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及时制止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突出保障重点地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8.规范企业用工。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本政策支持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国家、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各项条款由责任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