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2-25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8号)精神,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搬迁改造工作完成。
三、实施范围
3户就地改造企业,一是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平山区,隶属本钢集团公司。2018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启动改造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二是本溪经济开发区金山电解液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石桥子办事处上石村六组。企业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企业将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三是本溪氯碱总厂一分厂,地处本溪县草河口镇上站街。企业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企业将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1户关闭退出企业,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位于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路21号。企业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企业将关闭退出。
法制审核意见的采纳情况:本方案并书面征求了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等12家单位意见,其中市生态局等3家单位提出了6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并通过市司法局非规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