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关于《赋予本溪桥北和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4-10 成文日期: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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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赋予本溪桥北和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0 15:53:56 【字体:

  一、发文依据

  为落实市政府向重点产业园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重点产业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按照“应赋尽赋、依法合规”的原则,积极推进向本溪桥北和本溪湖经济开发区赋权工作。

  二、起草过程

  1.征求意见。平山、溪湖区政府提出赋权清单后,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和支持,把放权作为支持园区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应赋尽斌,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行政职权事项优先赋予。

  2.研究论证。为做到“能赋则赋、最大限度赋权”,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由平山、溪湖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专题论证审批权限下放问题。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原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原市住建委)、市水务局4个部门分别就部分审批事项不能下放的原因和理由进行了解释说明,区政府也提出了权力需求和具体的承接意见。

  三、相关内容

  赋予桥北、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项审批事项。具体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出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本溪市桥北和本溪湖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