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图解 | 关于《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7-02 | 成文日期: | 2019-07-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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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 关于《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9号)和6月5日省召开的“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施,制定了《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关要求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推动我市ETC安装使用工作。到2019年底,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本地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二) 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1.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明确各县区政府,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交投集团本溪分公司等16个地区和部门负责推进该项工作。其中:各县区负责组织对本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个人车辆;社会车辆的摸底调查与安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个人车辆摸底调查与安装。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对市属及中、省直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个人车辆摸底调查与安装。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道路营运车辆进行摸底调查与安装。市公安局负责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省交投集团本溪分公司负责车辆ETC安装及统计工作,负责落实相关ETC优惠政策。
2.完成时限。各地区、各部门于7月1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ETC安装计划。7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ETC安装;12月底前完成工作人员个人车辆、营运车辆及社会车辆的ETC安装。
(三) 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一是明确了优惠政策;二是明确了货运车辆ETC车载装置使用;三是增加安装服务网点;四是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四)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该项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分解任务。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强化督导落实,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