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9-30 成文日期: 2019-09-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30 14:55:06 【字体:

  一、文件起草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要求。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各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统一。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25日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明确了整合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原则、整合步骤和工作要求。牟傲风副市长对整合工作作了批示,明确要求在政策设计上要有前瞻性,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在工作机制上,市医保局要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各项任务。为抓好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落实,市医保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9年9月底前,各市要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年底前,完成做实市级统筹、整合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等各项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全面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

  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二)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三)因地制宜,稳步实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结合我市实际,在系统论证和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理顺管理体制与市级统筹同步,统一信息系统与优化经办服务同步,加强制度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保持政策稳定,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得到保障,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市县要同步扎实推进整合工作,妥善处理好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实现平稳有序过渡,确保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四)市级统筹,提升效能。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和标准,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全市统一基金管理,加强审计和监督,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防控基金风险。

  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步骤

  (一)各县区根据本溪市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县区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市及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为移交单位,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为接收单位。编制部门要抓紧明确原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等划转事项,移交以辽宁省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为节点,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农合移交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有关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的移交工作。(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12月底前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年底前将历年新农合基金(包括大病保险资金)上划市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上划后由市及各县区审计部门对整合前的新农合基金进行审计确认,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晰。(三)保持政策连续性,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至新制度实施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双轨运行,政策不变。今年9月底,制定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9月1日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20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五、保障措施

  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建立组织保障、加强协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政策宣传等四项工作措施。为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宣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成效和改革进展,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