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7-05 | 成文日期: | 2019-07-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解读
一、发布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对我市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提出指导思想即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二是提出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规范、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务实高效、坚持改革创新四项原则;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即到2019年底,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二)任务分工:共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围绕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等四个方面,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应制定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等方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细化审核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利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三)实施步骤: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司法局备案;二是制定修订制度阶段(6-7月份),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省政府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制度文件,将相关制度编辑汇总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7月底前报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三是全面实施阶段,自2019年8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四是总结验收阶段,各级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报告于2019年11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年末,市司法局将组织对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督导检查和跟踪评估,并形成本溪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报省政府、市委。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强化统筹衔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四是强化督促考核,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