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11-05 | 成文日期: | 2018-11-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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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拟定了《本溪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四年滚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房地产泡沫。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辽宁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107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抑制房地产泡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牵头拟定了《四年滚动计划》,已征求采纳全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四年滚动计划》分三部分:总体要求、滚动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
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是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经营主体。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多种所有制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规模逐步扩大。
三是积极推行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到2020年,城镇住房保障要从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
四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到2020年,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滚动计划安排
1.2017年计划安排
到2017年底前,制定《本溪市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编制租赁住房四年建设供应计划。
2.2018年计划安排
到2018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建设供应计划,初步建立公租房货币化制度。启动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占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3%以上。
3.2019年计划安排
到2019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建设供应计划,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制度。至少成立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占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4%以上。
4.2020年计划安排
到2020年底前,逐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性建设,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公租房保障模式由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做到应补尽补。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占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5%以上。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建立各城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信息共享。
2.加强舆论宣传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鼓励提倡租房居住的消费观念,积极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逐步形成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督导考核
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部门工作督导考核内容,采取多部门联合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问责。
围绕各年度任务,又分别提出若干重点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