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成文日期: | 2018-06-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精神,全面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四经普”)。
一、充分认识“四经普”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次普查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科学判断经济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部署依据。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政府决策和市政府部署上来,要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明确“四经普”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掌握“四经普”对象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四经普”发文范围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