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措施》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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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措施》政策解读
一、《配套措施》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17〕59号)文件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委汇总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相关措施,形成了《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措施》,并已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配套措施》印发后,将配合《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我市县域经济工作。
二、《配套措施》主要内容
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一二三产业行动计划等九个配套措施。其中第一产业从优化产业结构、扶持精深加工等方面促进县域一产发展;第二产业从推进园区建设、培育支柱产业等方面促进县域二产发展;第三产业从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促进县域三产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从发挥资金作用、建设产业特色小镇等方面促进县域固投增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从抓存量强基础、抓增量提后劲等方面促进县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化解政府债务从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培植财源压缩指出等方面促进县域化解政府性债务;教育服务从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发挥职业教育区域辐射力等方面促进县域教育发展;企业养老金从指定收支预算、加强基金征缴等方面确保县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收入从转变培训机制、建立工资长效增长机制等方面确保县域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配套措施》出台的意义
进一步加快贯彻落实《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任务目标能够如期完成,切实保障县域工作高效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