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质量大会和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精神,以质量品牌提升为核心,做好本溪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六位一体”质量品牌提升工作格局,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市之路,市监局组织草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征求了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
二、《意见》主要措施
从加大政府培育力度、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社会促进作用、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法律保护品牌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并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四项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培育力度。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品牌提升规划,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二是推进品牌创建,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品牌示范区。三是夯实技术基础,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围绕服务我市五大产业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四是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动态和全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二)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一是增强品牌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二是加强质量管理,研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提升质量基础,通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造就高素质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加强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共性技术的研究攻关。
(三)发挥社会基础作用。一是健全专业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服务机构,建立第三方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机构,发挥品牌理论研究、品牌展示和品牌推介方面的作用。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发挥品牌建设促进机构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品牌提升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三是推动互动交流,建立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机制,探索开展跨省市质量品牌交流合作,组织品牌咨询和运营等服务活动。
(四)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一是完善评价机制,鼓励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标准制定,指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品牌价值。二是推动评价实施,鼓励和引导获奖企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示范区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不断提升品牌的价值和效应。
(五)加强品牌宣传推介。一是大力宣传品牌,加强对品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主流媒体要开展本溪优秀自主品牌主题宣传活动,展示质量品牌形象。二是着力推广品牌,大力推广品牌企业和品牌示范区的先进经验,发挥品牌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和区域质量品牌建设。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示活动,推动本溪品牌走出去。
(六)强化法律保护品牌。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品牌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