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我市编制了《本溪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编制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本溪市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提取本部门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审改办理、汇总,形成《目录》。《目录》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共计515项,包括行政许可322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确认69项,行政给付11项,公共服务事项90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下步工作
一是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要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