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63号),明确了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航空装备、汽车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八大领域,作为我省当前及“十三五”时期的发展重点。我市做为重要装备原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明确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将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五大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
1. 指导思想(略)
2. 基本原则。参照省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六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结构优化、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两化”融合、坚持质量为先、坚持开放合作原则等。
3. 发展目标。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优势领域居全国先进行列,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基础产业取得突破;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钢铁等装备材料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成套装备及零部件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比重由目前的2.3%提高到4%左右;力争在汽车行业和3D打印产业方面实现突破。
4. 发展重点。按照《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指导意见》(辽委办发〔2016〕63号)确定的8个重点发展领域,结合我市装备制造业现有基础和产业优势,提出了五个重点发展领域,分别是装备制造材料产业、中高端装备零部件产业、成套装备产业、医疗电子装备、汽车领域等。分别阐述了每一个重点发展领域的产业基础、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并确定了重点支撑企业和重点推进项目。
5. 保障措施。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分别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健全产业创新体系、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