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意见》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6-01 成文日期: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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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01 10:38:08 【字体: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根据《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审议意见,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做以下解读:
  一、目的和意义
  查实问题、处理处罚和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重要工作,而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也是审计监督的难点所在。本溪市政府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工作长效机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举措,
  二、通过审计整改督查,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
  一是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反映好的做法、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二是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看好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把钱用在刀刃上。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三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四是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推动深化改革。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
  三、通过审计整改督查,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
  一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注意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要着力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推进廉政建设。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三是推动履职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四、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着重强调整改主体,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是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各级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
  三是严肃整改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是强化监督,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被审计单位要通过部门和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市审计局要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以及审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审计整改工作既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典型,又要对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予以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