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5-31 成文日期: 2017-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本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31 14:33:10 【字体:

  一、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非常时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要性,以维护正常的社会与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正常生活为目的,进一步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和市场监测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管理机制,及时监测和有效应对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异常波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编制依据
  依据《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辽宁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溪地区所发生的以下情况:
  因发生持续性或突发性自然灾害,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失衡时;
  受疾病、疫情传播等突发事件影响,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市场异常波动时;
  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断档,市场异常波动时;
  因其它原因,需要启动本预案时。
  本预案规定的重要生活必需品指粮食、食用油、肉类、鸡蛋、牛奶、蔬菜、食糖、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应急供应组织
  成立本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和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兼任。
  五、运行机制
  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体系。确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承载企业。定点生产加工企业为生猪活体储备养殖企业2家,分别是本溪市宏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溪市彩富种猪场;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市双意食品有限公司。粮油定点生产加工企业,为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粮油定点生产加工企业。本溪市盐业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食盐定点加工企业;确定11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商业批发企业和大型药品经销企业为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定点采购企业,分别是:大商集团本溪商业大厦有限公司、本溪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本溪胜利路店、本溪市金凯达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农产品批发市场)、丹东铁路房产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本溪站前批发商场、本溪市平山区一洞桥农贸市场、本溪市利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糖业烟酒总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溪中心店、华润本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定点采购企业采购的商品要涵盖本预案确定的重要生活必需品;确定11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商业批发企业和大型药品经销企业为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定点销售企业,分别是:大商集团本溪商业大厦有限公司、本溪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本溪胜利路店、本溪市金凯达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农产品批发市场)、丹东铁路房产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本溪站前批发商场、本溪市平山区一洞桥农贸市场、本溪市利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糖业烟酒总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溪中心店、华润本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定点销售企业销售的商品要涵盖本预案确定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利用本地的采购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建立迅速快捷的购销网络,扩充和提升定点销售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建立和完善市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在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期间,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适时动用市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目前,我市市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主要品种有粮食、食用油、生猪活体储备、食糖、食盐5大类,以后将根据需求适当增加和调整储备品种。
  七、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
  在现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建设,将各县(区)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商业企业、大中型百货店、综合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粮油、肉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经销企业纳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扩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区域监测范围,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分析功能。
  八、应急响应
  发生以下情况时,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县(区)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洪水、干旱、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其他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在市场异常波动Ⅱ、Ⅲ级状态下,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监控日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企业、生活必需品定点生产加工、采购和销售企业每日报送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供应、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重要生活必需品购销情况,分析市场运行动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运输、库存等各环节的监控。在市场异常波动Ⅰ级状态下,各相关单位要24小时值班,迅速、及时地处置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市场动态及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保障应急商品调运和供应的“绿色通道”。
  九、保障措施
  发挥生活必需品定点生产加工、采购和销售企业的示范作用,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设置重要生活必需品仓储(冷藏)设施,安排停车用地,建立应急商品调运“绿色通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0日